4月28日,泰宁法院出台《2020年度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规定了庭室、个人的信息、调研、宣传任务数,并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设置了详细的奖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探索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活跃学术研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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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21:29:46 大三明
4月28日,泰宁法院出台《2020年度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规定了庭室、个人的信息、调研、宣传任务数,并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设置了详细的奖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探索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活跃学术研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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