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用即食海蜇消费警示

海蜇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是我国沿海地区广大市民喜好的日常餐桌上常见的海产品,每年消费量较大。传统加工工艺中为了脱水和增加海蜇的脆性口感,往往在加工海蜇中添加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和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近年来,随着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断完善,国家出台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在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中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在即食海蜇中的最大残留量为“≤500mg/kg(以铝Al计)。标准出台以来,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即食海蜇列入重点抽检品种,区市场监管局也及时响应,加强即食海蜇监督抽检力度,并加大对抽检不合格餐饮单位的处罚力度,截止目前,共检出铝超标即食海蜇5批次,均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将处罚结果记入相应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造成即食海蜇铝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餐饮单位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即食海蜇的铝限量要求了解不清楚,在加工盐渍海蜇(腌制水产品)时浸泡、清洗不彻底,导致铝含量超标。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机会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人群,由于铝具有集聚性,长期食用会对骨骼中钙、磷吸收有影响,会对人体骨骼造成一定伤害。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即食海蜇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经营即食海蜇用量大的中型以上餐饮单位,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各类餐饮单位海蜇采购渠道、票据查验登记以及加工制作等情况,鼓励餐饮单位采购使用预包装即食海蜇。市场监管部门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采购食用预包装即食海蜇,如采购非即食海蜇的,应经充分浸泡、清洗后再食用。

关于食用即食海蜇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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