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李剑环
身份证号码:4407821987****1921
性别:女
地址(户籍地/常驻地):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七堡
立案时间:2019年7月26日
执行案号:(2019)粤0705执2914号
执行法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汤某与被执行人李剑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705民初370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李剑环应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相应的逾期利息(以4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六个月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从2018年5月1日始计算至被告清偿日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如有线索请联系:黄法官,电话:0750-639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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