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鐵軍丨酒駕上高速 普洱磨思高速公路交巡警二十分鐘查獲兩起

治庸·鐵軍丨酒駕上高速 普洱磨思高速公路交巡警二十分鐘查獲兩起


4月7日晚,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磨思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在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檢查時,二十分鐘之內連續查獲兩起酒駕違法行為。

當晚9點,一名男子駕車駛出普洱北收費站準備進城,交警在對其進行例行檢查時,聞到從車內飄出一股酒味,於是要求他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經檢測,這名駕駛員呼出氣體的酒精含量為47mg/100ml,屬酒後駕駛。該男子聲稱,他在墨江縣通關鎮喝了一杯泡酒,覺得只喝一杯沒事,就駕車上了高速返回思茅。

二十分鐘後,又有一名男子駕車載兩名乘客從普洱北收費站駛出,同樣滿身酒氣。經檢測,其呼出氣體的酒精含量為40mg/100ml,屬酒後駕駛。這名男子聲稱,他只是喝了一小杯啤酒而已,然後就抱著僥倖心理駕車上了高速。

目前,兩名駕駛人的駕駛證及其機動車均已被交警依法暫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兩人酒後駕駛機動車將面臨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3-6個月的處罰。


警方提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酒駕的處罰如下:


1、 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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