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傻了,我帶你看清雙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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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雙十一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嗎 ?為什麼雙十一每年都這麼火,每年都有那麼多的人為此剁手。

雙十一購物狂歡節,是指每年11月11日的網絡促銷日,源於淘寶商城(天貓)2009年11月11日舉辦的網絡促銷活動,當時參與的商家數量和促銷力度有限,但營業額遠超預想的效果,於是11月11日成為天貓舉辦大規模促銷活動的固定日期。雙十一已成為中國電子商務行業的年度盛事,並且逐漸影響到國際電子商務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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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雙十一交易額

2015年11月11日,阿里巴巴雙十一全天交易額912.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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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雙十一交易額

2016年11日24時,天貓雙十一全天交易額超120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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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雙十一交易額

2017年雙11開場11秒鐘,淘寶系交易額超10億,3分01秒成交額超破百億,無線成交佔比佔93%。第九屆天貓雙11全球狂歡節開始1小時49秒,成交額超過571億元,這一數字是2014年雙11全天的成交額。根據阿里巴巴11月12日零點公佈的數據,2017年"雙十一"天貓、淘寶總成交額1682億元,刷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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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到2017年的交易額對比

雙十一這麼火無非用了這幾種銷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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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宣傳海報1

第一:直接降價營銷法,此方法適合成本高,且利潤高的高價位產品,對於消費者心理來講,針對需求產品的價位高低並不是取決於最終價位,而是取決於可以少花多少錢,比如一臺電視機進價6800元,售價8800元,在雙十一狂歡是當然可以售價賣到8000元甚至於是7800元,對於客戶來說直接省了800-1000元整。但這種方法可以直接刺激消費者由最初的預期計劃消費轉變為最終的實際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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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宣傳海報2

第二:優惠券類促銷,此類促銷方式適合於中低價位產品,且不是生活必需品,此類促銷產品更多是滿足客戶提升幸福感類的產品。例如生活用品,成本且佔價位的60%——70%的佔比。商家即刻拿出5%——10%的卷類比例進行促銷,技能保證利潤裡大於25%又可增加銷售量,且不會降低商品品牌的貶值。活動期滿後即刻迴歸銷售原價。此類促銷方式既可以有效的將普通客戶引導轉化為目標客戶進而促成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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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宣傳海報3

第三:滿減類促銷方式,滿減類促銷方式往往是以店面為單位,進行滿一定金額進行免去一部分費用的促銷方式。此類方式的產品一般為生活必需品,或者是微型消遣類產品和批發類產品銷售,我們常見的有日化用品,服裝,批發,零食等。此類滿減的促銷的重點在於活動中的滿多少額度,進多少額度。在零售學中提出,最終產品綜合利潤應不得低於原利潤75%不得高於85%的定價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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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宣傳海報4

例如:

一百元的商品利潤為50元,滿200減25元利潤為75元,原利潤佔比為75%

一百元的商品利潤為50元,滿200減15元利潤為85元,原利潤佔比為85%

可以得出此類商品可以設置滿200元減15-20元的活動。

此類活動可以有效的刺激消費,當然會帶來一定時間一定空間一定領域內的暫時性供求關係波動。此類促銷方式成為紅海戰略或商業紅海。

第四:贈送VIP特權或增值服務。此類活動的產品範圍比較小,一般為大宗類商品的居多,例如汽車,電視,3C類。一般類似的商品都會有後期服務優劣的明顯區別,例如汽車類的贈送保險,油卡等。家電3C類可以延長保修期等。

此類贈送機制的原則為所贈送產品服務的成本不得高於利潤的10%,例如一部手機成本5000,售價6500,則所贈送產品服務的成本不得高於(6500-5000)*10%=150。

此類促銷方式可以直接將目標潛在客戶直接轉化為成交客戶,達成交易完成。

當然商家所有的促銷方式數不勝數,這幾種只是代表了大多說的商家促銷分析。

當然網購也存在著一部分風險和問題,那麼現在為大家規避幾種網購的套路,也預祝大家購物愉快。

"空倉鉅惠"、"特價無庫存"、"概不退還"……依然有不法商家的誘惑性宣傳和強制性條款,讓原本淘實惠的買家苦不堪言。大家在買買買時候,怎樣才能避開陷阱,維護自身權益?雙11前夕,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採訪了四川開山律師事務所孫羿律師,為大家提供一些購物避坑小"貼士"。

《電子商務法》有哪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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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羿表示,對於電商行業的影響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對於電商的經營主體及經營範圍做了明確。以前,行業主體不明確,各類違規網絡經營活動層出不窮,沒有統一的監管部門,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經營範圍沒有限制落實,行業亂象叢生。二、消費者權益損害有了法律保障。《電子商務法》頒佈將有利於維護整個電商市場秩序,對於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出現權益損害,可以直接通過相關渠道反饋,有整套的法律處理機制得以保障,以前消費者在遇到權益損害時無路可尋的情況將得以改善。

成都的電商數量及電商消費者數量一直位居全國前列,今年也舉辦了全國移動電子商務年會,成都的電子商務行業發展處於中西部首位。所以《電子商務法》的頒佈,對於成都電商業發展的影響將更為深刻。

"消費陷阱"要如何預防?

孫羿提醒,消費者在選擇網購商家及產品時,要先做好核實真假的工作。網購商家相關信息是否知曉,是否真實,消費者評價如何等。產品基本信息是否清楚,產品有無質量問題,商家有無售後保障等,不要輕信商家或者店鋪的一些誤導宣傳。在不規範的電商平臺或商家中,經常會出現一些"隱藏霸王條款"、"雙重標價誤導"、"特價無庫存"、"概不退還"等消費陷阱,一旦消費者選擇或者購買相關產品,會帶來諸多不利後果。

在成都上一年度的數據統計中,出現了較多的"消費陷阱"的情況,這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產品選擇時一定要警覺,一定要選擇正規合法的電商平臺,選擇有相關質量保證的產品,在產品的信息瞭解上要做好功課,才能從源頭防範"消費陷阱"的出現。

網購遇到問題如何維權?

孫羿介紹,對於在網購中購買到了不符合質量標準或者虛假產品,消費者應當通過正當渠道進行維權,《電子商務法》就消費者維權的方式進行了規範。消費者在收到產品後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向電商平臺以及商家反饋,對於問題商品進行取證。店家及平臺也應當在合理範圍內給予答覆並處理,若無法得到解決,消費者再向消費者協會進行告知協調,若還得不到合理解決,消費者可以考慮訴訟等途徑解決。

這個維權過程,其實對於消費者及商家都提出了要求。對於商家而言,消費者合理的訴求必須得到滿足與保障;對於消費者而言,維權的權利不能濫用,必須有理有據,有法可依。

贈品是否需要符合"三包規定"?

孫羿表示,依據法律的規定,贈品依然屬於商品,同樣應當享受商品"三包"的服務。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以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為條件,以獎勵、贈予等促銷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免除經營者對該獎品、贈品或者獎勵、贈予服務所承擔的修理、更換、重做、退貨等責任。商家有義務對獎品或贈品包修、包退、包換,消費者也有權要求商家對獎品和贈品履行"三包"義務。

看清服務再理性消費才是真正的網購的真諦或者功能吧。小編也希望朋友們不要剁手多的無法裝假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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