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焦灼大伯的第第6篇深度文章
【聲明】:據人民日報稱,最高檢已經介入調查,具體真實細節是什麼,最後法律宣判的結果是什麼,我們不得而知,大伯從不造謠,也不傳謠!本文僅就該熱點事件帶來的認知不適進行心理疏導,對事件本身不作評價,一切結論以官方為主。
這個,鮑毓明怎麼讀?
(好吧,小夥伴們,這個毓字有多少不會讀的?俺也不知道,俺也不敢問!
總之現在專門作個普及,一會自覺點贊,可以嗎?)
拼音是BaoYu(\\)Ming!
用兩句話概括這件事:
“受害人李某,她的母親李母在李某快14歲的時候和網友鮑毓明(副總裁,法學學霸)約見,疑似送養。後來,鮑某在李某滿14歲後發生了疑似性侵事件,長達數年。案發後至今,鮑某以男女朋友名義,欲為自己申辯……”
具體細節內容可以參見南風窗和澎湃新聞。
咚咚咚!劃重點:“14歲”。
相關的法律背景:
強姦罪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交的行為。如果和未滿14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不管幼女是否同意,是否自願,只要明知對方是幼女,還和她發生性關係,都可以定強姦罪(還有姦淫幼女的加重情節)。但如果和已滿14歲的婦女(法律上已滿14歲就叫婦女,未滿14歲叫幼女),發生性關係,如果對方同意,就不屬於強姦(屬於正常性行為),除非能證明被害人是不自願,才能定強姦罪。
事件一出,人們紛紛義憤填膺:
網友普遍觀點:鮑毓明這位副總裁是不是早謀劃好了, 故意等女孩滿14歲,而規避強姦罪罪名?罵聲無數……
後來,網絡上出現了許多疑似為鮑某洗白的“理性”觀點。(是李母的賣女拋棄嗎?)
瞬間,我就感到不適了。
剛開始大家不是口伐筆誅的嗎?
怎麼劇情瞬間反轉了??
臥C,若要反轉,我心理接受不了啊。
今天寫這篇文章出發點就是很多人由於該事件的熱炒,產生了許多嚴重的認知失調現象。
如:
*氣不過,鮑Yu明這個人渣必須怎樣,我好想他怎樣啊!!
*為什麼人渣可以藉助法律漏洞,為所欲為? 一點羞恥都沒有嗎?
*那像我這樣沒文化的人連犯罪的資格都沒有了!?
*竟然有人為這種人渣洗白:取證難?世風日下啊!
*索性屏蔽這種新聞,眼不見為淨。
……等等
心理學中這叫認知失調。
認知失調是什麼?
“因兩種或多種認知因素之間出現不一致,而產生的心理緊張狀態。”
那此次事件中,這些不一致的認知因素有什麼呢?主要有兩個
*“惡人有惡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納尼,鮑某某有可能脫離法律制裁?”
(當然還有很多:.這位禽獸竟然是學霸、副總裁?忽然想起了自己過去的學霸哥哥和現公司的副總?哎呀,不敢想不敢想。)
今天只說前兩個,心理學中的應對方式。
我們是怎麼度過認知失調的?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費斯延格在上個世紀就關於“認知失調”,提出了兩大基本理論:
費斯延格第一理論:當個體的認知失調出現時,人們會自覺主動避開會增加這種失調的相關信息。
如圖:
部分人會表現出不敢興趣。說白了就是在這個問題的立場上站哪邊都怕被結果啪啪打臉。因此,就會選擇自動規避:這事,我不感興趣。
在我們生活中,也有這樣典型的規避認知的例子:
¥女朋友靈魂拷問男朋友:我和你媽掉進水裡,你先救誰?…………
¥很多年長的人會逃避談論關於性的話題。
(社會中,年輕人的想法和年長者的想法普遍不一致)
.
費斯延格第二理論:人們會傾向於通過以下三個途徑減少這種認知失調。
*1改變行為,讓行為的認知符合態度的認知。
此次事件中,大家都普遍強烈希望鮑XX得到嚴懲。
這最後的判決結果就是概念中的“行為”。“我們希望得到嚴懲”是的我們“態度”。
那怎麼改變這“行為”符合我們的態度,我們可不是法官,左右不了這個“行為”,因此,不少人就會到網絡中去發聲,想間接影響這個“行為”。
此刻就佐證了網絡中的各種討伐之聲。
*2改變態度,使主體的態度符合其行為。
改變行為難,那就改變我們的態度,可以吧。
有的人心裡也知道鮑某是人渣,應得到懲罰,但擔憂他鑽法律的空子。就轉變了自己的態度,如網絡中的所謂的“洗白”派,把矛盾針對到了李母的疑似賣女行為上來!
*3增加新的辯護性認知元素。
如:“正義有時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不管判決結果怎麼樣,這句話的態度都能適用。
即使最後判決不盡如人意,相信法律也會更加完善,來填補這種犯罪的漏洞。
這種新的辯護認知元素就會讓原先的不一致儘量趨於一致,以達到人們心理的平衡。
所以,在這個事件中,你是採取了哪種措施呢?
最後,做個延伸
不只是鮑某某事件讓我們產生了認知失調,其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就舉個經典的例子:
如:財富與婚戀。
我們成年後,很多人會想,同樣生而為人,為什麼它家那麼有錢,我家那麼窮,我要怎麼應對或者適應?
適用費斯延格第一理論的:
自動規避炫富信息(誰朋友圈再發LV、愛馬仕、豪車、馬爾代夫,一律拉黑!)
劣):
適用費斯延格第二理論的:
*改變行為:我要通過婚姻找到富婆或者高富帥。
*改變態度:富婆和高富帥哪有那麼好找?好吧,我們結婚不是因為物質,而是因為愛情。
*增加新的辯護:愛情也不好找?哦,那我就隨緣吧!
小夥伴們,是不是世界突然豁然開朗了?
我是非著名心理學者:焦灼大伯。今天分享就到此吧。
現在深夜時間23時35分,黑眼圈又嚴重了,明天想吃個雞蛋補補身體,麻煩這位大爺或者美妞翻個牌?謝謝您了。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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