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徵求意見稿)》和《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
跟懂職稱一起來看看主要說了些什麼內容吧~
一、 監理考試概況
1、證書全國通用,工程/水利/公路水運監理擬合併為一【已取得的證書,繼續有效】。
2、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條件。
二、考試設置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3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
其中,土木建築工程專業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由交通運輸部負責;水利工程專業由水利部負責。
三、 有關於報考條件/免考條件的變動
1、取消了原來大專學歷必須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中級職稱。
2、原大專學歷工作滿3年,調整為工作滿5年【北京、上海作為試點,本科及以上學歷】。
3、報考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4、免考條件
1)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可免試基礎科目;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可免試基礎科目;
3)已取得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報名參考其他專業科目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四、有關於考試成績管理辦法變動
1、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2、參加原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並在有效期內的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按照4年為一個週期管理。
總結:
1、已取得的證書,繼續有效。
2、今後監理證書將合併為一個,全國通用。
3、報考要求:見文章
4、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5、考試成績:4年為一個週期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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