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高管性侵养女事件频频刷屏,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几乎每天都占据头条。至于事件的来龙去脉,笔者不知内情不敢妄自评判,事件相关人员也在通过各种渠道发声。鲍某某及其姐姐,“和女孩非养父女,曾经去老家见过父母”“xx给养女请家教,给零花钱”,甚至曝光9段聊天记录;养女母亲则否认索取钱财,并称女儿被威胁。
目前鲍某某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最高检、公安部也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督导,究竟事实真相如何,谁在撒谎?自有警察蜀黍会调查清楚。
随着时间的推移,该事件也牵出了诸如网络送养黑产链、非法收养等很多民间乱象。
网友评论也从最初的一致讨伐鲍某某;
变成了部分质疑养女母亲在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
但不管现在评论导向如何,从鲍某某借他人之口发出的消息来看,鲍某某在努力制造女孩性同意,是女孩自愿的假象。那么究竟什么是性同意呢?相信很多网友都并不清楚,这里就给大家详细聊聊。
首先,要明确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就是犯罪。
“一起吃饭喝酒,牵手接吻都不意味着同意进行性行为。没有达到可发生性关系的法定年龄,也意味着不同意。未经同意的性行为是犯罪”。伊藤诗织(日本)
什么是性同意?
在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来临之际,联合国妇女署网站刊文,重申同意的概念和重要性。文章指出:
无意识不是同意;
迷你裙不是同意;
醉酒不是同意;
也许不是同意;
被迫说“是”不是同意;
过去的同意不是同意;
沉默也不是同意
……
同意来自积极的肯定。如果你的伴侣同意,但似乎担心或不确定,他们其实是不同意。“不”、“我不知道”、沉默也不是同意。
同意必须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做出。欺骗、胁迫或威胁某人说“是”是错误的。如果你失去知觉或处于不正常的精神状态,如醉酒,你没有能力表达同意。
引自《中国妇女报》
高管性侵养女事件中,无论鲍某某如何狡辩,提供所谓养女性同意的证据,但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是跑不掉的,至于其他的就留待警察蜀黍去查清,早日公布真相,相信法律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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