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中坚守的“逐梦人” ——记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陈守德

使命呼唤担当,榜样引领时代。为树立和表彰先进群体,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见贤思齐、锐意进取,2019年,局党组在全系统开展了“新时代长春司法行政好榜样”评选表彰活动,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担当作为、敬业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系统先后有86个集体、331名个人受到各类表彰奖励,其中13个集体、50名个人荣记三等功。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使命激励前行。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无时无刻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改变着我们的事业,生动体现了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的高尚品质,展现了锐意改革创新、矢志敬业奉献的良好风貌。为深入开展向身边人、身边事学习活动,细数和回顾一桩桩激动人心的感人事迹,凝聚和激发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正能量,“常思轩”微信公众号推出专栏,集中宣传和展示“新时代长春司法行政好榜样”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广泛弘扬和传播先进典型身上所体现的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营造比思想境界、比工作业绩、比工作作风的良好氛围。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希望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汲取奋进勇气,激扬前行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更足的干劲、更硬的作风、更高的境界,奋力谱写新时代长春司法行政工作的崭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实现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平凡中坚守的“逐梦人” ——记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陈守德


平凡中坚守的“逐梦人” ——记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陈守德

陈守德,男,汉族,1976年出生,1993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朝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科长。2009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政法工作业务能手;2011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荣获区委、区政府民生工作先进个人;2011、2012、201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称号。

平凡中坚守的“逐梦人” ——记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陈守德

学习业务孜孜不倦


平凡中坚守的“逐梦人” ——记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陈守德

陈守德在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细实的工作作风。凡是科里组织的重大活动,他都周密研究、认真督查;凡是局里的重要文件材料,他都直接参与起草修改和把关。平时善于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强化自身党性修养,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工作扎实,平易近人。两年多来,他不但放弃了年休假,而且经常牺牲了正常的双休日,加班加点。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感染和带动周围的同志。作为科室负责人,他注重科室自身的全面建设,能够管理从严,规范有序,全科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个体能力和整体素质都得到了全面的提升。

平凡中坚守的“逐梦人” ——记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陈守德

立足岗位任劳任怨


基层工作承担着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任务。他自担任科长以来,深知基层指导科的各项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地位重要、作用特殊,他始终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保稳定作为工作重点,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市局的司法行政工作决策部署,他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规律,先后组织撰写、下发了《朝阳区街(镇)司法所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人民调解工作手册》等指导性文件,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奠定了政策基础;指导司法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保证;为加快推进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他主动协调区综治办、区法学会投入20余万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物质保证。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了司法所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座谈会、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斐然。全区11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9个所被评为全省示范化司法所。

平凡中坚守的“逐梦人” ——记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陈守德

服务基层尽心尽力


为妥善处理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加强平安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他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区局党组提出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组织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规范调委会、个性调解室、优秀调解员等争先创优评比活动。在区局党组的领导下,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先后组建各级调解组织108个,选聘任用人民调解员865人,实现了全区“三级”调解网络全覆盖,使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效益显著。同时先后多次组织完成了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和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民间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近年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120余件,疑难复杂案件近百件,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平凡中坚守的“逐梦人” ——记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陈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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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实践中成就和锻炼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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