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用政治建设强化信念 立好履职尽责标杆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干好‘打铁’的活计,首先要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建设。”

  近期,红河州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学在前、干在前,用政治建设强化信念,用严明纪律规范言行,在履职尽责方面立好标杆,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该州抓紧抓实理论学习和忠诚教育,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队伍建设始终。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政治定位、强化政治担当、严肃政治生活,努力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领导班子成员以理论中心组学习、纪委常委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形式,党员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党支部通过“每月一主题、每季一交流”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该州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省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实行派驻机构每季度报送发现问题清单制度,压实派驻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组织对县市纪委监委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考核,对相关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用“红白榜”的方式进行通报,督促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

  元阳县制定《元阳县纪检监察干部请示报告报备制度(试行)》,旨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红河县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体系,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该州纪委监委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把入口关、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统筹州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系统内外之间优秀人才流动和干部交流,坚持专业化用人导向,坚持人岗相适,把合适的干部用在合适的岗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原标题:红河:用政治建设强化信念 立好履职尽责标杆

审核: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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