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企业雇无证人员高空作业被处罚

红网时刻4月13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彭娴 通讯员 瞿琼)电焊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这些作业岗位,必须持证才能上岗。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泉塘行政执法队查处一起无证高空装修门店招牌案。

当天,泉塘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东六路与漓湘路东北角一正在装修的门店上,发现湖南某装饰有限公司员工王某与熊某正在门店围挡内对高6米的门店招牌进行装修,执法队员立即出示执法证件,并对高空作业的两名员工进行检查,要求其出示高空作业操作证,王某出示了证件,而熊某无法出示证件,执法队员要求公司立即停止高空作业,并下发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公司接受进一步调查询问。

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之规定,目前已立案,县行政执法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接下来,县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惩相关企业雇佣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严防此类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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