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乔丹败诉,谈中国民族企业的自立自强

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美国品牌AIR JORDAN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的商标侵权案件做出了最终的判决,有消息称这次判决的最终结果是中国体育乔丹品牌败诉。

这一结果引发国内外网友的一致好评,网友们纷纷对中国乔丹发起了谩骂和嘲讽,有言辞激烈者甚至不乏粗鄙之语,着实把咱们中国民族企业的脸都丢光了。

从中国乔丹败诉,谈中国民族企业的自立自强

从中国乔丹败诉,谈中国民族企业的自立自强

说实话,看到这些嘲讽,笔者的内心备受煎熬。如果我们的民族企业不思进取,一味地靠“蹭热度”、打擦边球、碰瓷儿博取大家的眼球,其后果一定是充满悲剧性的。中国乔丹就是应该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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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乔丹败诉,谈中国民族企业的自立自强

做山寨就要做好“做不大”的准备。

不管是前者阿迪王还是现如今的中国乔丹,哪一个不是自己越做越大,品牌效应越做越高,最终跌落神坛的。反观那些存活在三四线小城市的一些品牌,别人自己发展,自力更生,逐渐做大做强。中国的乔丹体育虽然败诉给美国的乔丹,但它的败诉,是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胜利!

怎么说倒是有些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的意味在里面,我们只有报以嘴角的一丝苦笑,为什么非要等事情败露之后才开始反省呢?

从中国乔丹败诉,谈中国民族企业的自立自强

这样的行为不但损害了中国人民的民族自尊心。也损害了那些一直喜欢着乔丹的球迷们。

对”商标碰瓷“行为过度宽容,显然不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也会给我国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产业转型带来损失。最高法关于“中国乔丹”的终审判决,体现了司法部门对知识产权的切实保护。我们应该形成的共识是,侵权就是侵权,耍小聪明“傍名牌”不会有出路。唯有自立自强,自强不息做自己的品牌,才能在日后的竞争之中占据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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