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員讓廠裡賠了12萬,基層員工多重要!

質檢員讓廠裡賠了12萬,基層員工多重要!

我是晨露,一名平凡的執筆人,用文字記錄山川河流,有筆刻畫是非恩怨,喜歡記得關注瞭解更多,讓我們一起徜徉在文字王國。

實事隨感|

一位質檢員讓工廠賠了10多萬,你信嗎?晨露看新聞時感到非常不可思議,什麼時候質檢員可以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了,實在是不敢想象。

質檢員讓廠裡賠了12萬,基層員工多重要!

事發經過

近日有一個勞務糾紛被瘋狂熱議,揚州的一家公司員工王某和李某,被公司告上了法庭,這在以往是不可能的,事情源於一次加班引起。

兩位員工被公司要求加班完成產品的出貨檢驗,但是合同快要到期的兩人,據法官介紹他們試圖以此為理由倒逼公司續簽勞動合同,眼看著公司因出不了貨導致違約,兩人依然不願意加班,最終結果導致賠償客戶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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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然是有諸多不滿,又將兩位工人告上了法庭,法官判決兩人賠償1.8萬補償公司,法官表示這還是考慮到工人的經濟能力酌情處理,在實際工作時員工有權拒絕加班,但遇到緊急任務要求加班必須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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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露看法

該事件被江蘇新聞報道後,引起了網友激烈討論,從人性的角度去講,員工可以配合加班,但從處罰角度,實在找不到可以讓人信服的理由,瞠目結舌的審判結果,刺激著大眾對於勞動規則的新一輪認知。

其實,引起關注是很正常的反應,加班自由這在以往是所有人達成的共識,沒曾想今天給了大家新的認知,加班原來還是不能絕對自由的,假如公司遇到緊急任務還得必須服從管理,說白了,這個班不加不行,加不加公司說了算。

質檢員讓廠裡賠了12萬,基層員工多重要!

晨露以為這個案例會帶來很壞的影響,案例有著自己的複雜性,雙方角度不一樣,有一定的難度都可以理解,但不能以此為要挾,罰款工人一萬八,對於工廠來講無異於杯水車薪,對於工人可能一年也未必存的到,向社會傳達了一個不好的信號。

不加班的工人

大眾認知裡,員工都喜歡加班的,但總有例外,上個月就見過一個95後的小武,他說被拉長冷落了,剛進深圳一家工廠,那裡整日加班到晚上十點左右,小武年輕、沒壓力,不願意和大姐大叔一樣拼命,一個禮拜後告知拉長不願意加班了,接連休息了三天,拉長找到他說,你換一個輕鬆的工作吧,我們這裡都是要加班的。

目前社會的民眾接收到的信息,無論從哪一方面,都是講工人加班必須本著自願的原則,想必在工廠做過的朋友,大概在加班前都會被要求籤訂自願加班表。

揚州法官講到的員工可以拒絕加班,但遇到緊急情況必須服從,這本身就是一個矛盾問題,可以拒絕又何來的必須服從,再進一步,如何定義緊急情況。

任何一個工廠加班,都是因為緊急,要出貨的,不趕貨時多數工廠會選擇給員工放假或者不加班,今天的深圳富士康給一些員工放假正是因為訂單不足,很少有工廠會在無訂單情況給員工安排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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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這個案子首先讓我看到該公司的混亂管理,再就是判決,本案中講到的籤不籤勞動合同確實是公司權利,但加不加班更該是員工權利,兩者之間晨露以為不存在相互干涉的矛盾,公司因為訂單緊急完全可以提前安排。

該工廠混亂到兩個質檢員不加班就出不了貨,明顯是內部管理問題,員工馬上都要離職了,還沒有替補人員,該自行檢討了。

質檢員不加班就讓公司賠了十多萬,這公司該是把員工放到多重要的位置,熟知工廠的人都瞭解,事實上質檢可替代性很大,並非高技能崗位。

希望後續公司能多一些管理,多一些體恤工人,員工從本案看來很重要,更應該好好照顧才對,工人也應理解公司立場,雙方彼此合作才能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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