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创业板注册制试点长期利好科技创新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随后证监会和深交所出台相应系列规则,向市场征求意见。鹏华基金研究部认为,本次创业板注册制征求意见稿有以下几个核心关注点。

首先是目标定位看齐科创板但略有不同。改革后的创业板将定位为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与科创板“硬科技”的定位不同,创业板的行业包容性更宽,但同样具有规模小、盈利能力不稳定但成长潜力大的特点,有助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充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其次,上市条件三选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包容:1)净利润: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5000万元(相较此前标准提高,但大致与科创板标准相同,但无预计市值要求);2)市值+净利润+营收:预计市值≥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1亿元(新增,与科创板标准一相同);3)市值+营收:预计市值≥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3亿元(新增,较科创板标准四的市值要求更高)。并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淡化了盈利指标,体现了制度包容性。

在交易制度方面,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波动限制放宽,与科创板一致,有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从跟投机制角度看,与科创板有所差异。创业板仅对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高价发行企业实施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强制跟投制度,其他发行人不强制跟投,与科创板2%-5%的强制跟投不同,尽量控制道德风险的同时提高市场活跃度和投资者参与热情。关于投资者门槛:新增投资者提出适当性要求,但门槛低于科创板。存量创业板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基本保持不变,但要求充分揭示风险;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科创板资产门槛为50万)。最后,退市制度更严格更合理。简化退市程序、优化退市标准,完善创业板公司风险退市警示制度;对创业板存量公司可能出现的退市,设置过渡期,以利于平稳衔接。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引入“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个亿”的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新增市值退市指标;设置了退市风险警示暨*ST制度,强化风险揭示。

关于市场关心的注册制何时落地,鹏华基金研究部指出,创业板注册制预期已久,在新《证券法》落地后,注册制改革筹备加速推进。科创板从宣布创立到正式开板,只用了220天,从宣布创立到正式开市260天。借鉴科创板的成功经验,预计创业板注册制落地时间有望缩短,或于年内落地。

本次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预计将对A股短中长期产生重大影响。从短期来看,影响偏中性,扩容作用或略微影响创业板存量市场的流动性。其中头部公司或相对受影响较小。市场仍将回归板块自身逻辑,基本面主导趋势。考虑到科创板去年已经顺利开板,注册制等改革方式也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认知和接受,预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对短期市场影响有限,券商及创投类公司关注度有望阶段性提升。

从中长期维度来看,对科技创新将形成正面影响。当前的宏观背景在于,疫情影响下经济压力增加,因此,满足经济转型和科技创新类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是完善和繁荣资本市场的核心诉求之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有利于沿着市场化方向建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环境。

最后,从整体来看,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将给A股市场带来红利和分化,头部企业、新兴产业和龙头券商最为受益,但需谨慎尾部企业的缓慢出清。一方面改革有望提升直接融资比例,降低上市门槛和融资成本,助力新兴产业升级,一批中小新兴企业将迎来快速成长;另一方面带来资本市场投资生态重塑,提升市场投资的专业性,加速企业优胜劣汰,资源将更集中于优质企业而加快尾部企业出清。创业板成为继科创板之后注册制改革首站,市场优胜劣汰将催生一批优质新兴企业并增强白马龙头效应,新兴产业、头部企业及券商龙头将最为受益于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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