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為庶人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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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是有等級制度的,人分為三六九等,享受不同的待遇,從政治、經濟、社會地位、禮制上都有區分,而非現在的在法治面前人人平等。

庶人在古代是地位最低的一種,沒有任何特權,也在各方面被高等級的人奴役和看不起。

貶為庶人有多可怕

封建社會給每個等級規定不同的法律地位,賦予不同的權利和義務。體現在刑法上,不同等級的人在罪名、刑事責任的大小和有無,刑事責任的承擔上都有不同。

高等級的人還可以議罪免死,多數情況下都有政策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最常說的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就是指不同階級的人有不同的禮節,上層人士的禮制不能用於下層人士,否則就是越制。

貶為庶人有多可怕

貴族犯罪不是謀反、謀逆等惡性案件,是否處罰、怎麼處罰都有特別規定。

比如唐朝法律中規定一般老百姓打架,沒有明顯受傷,笞四十;輕傷,杖60;折傷,徒一年。但如果是老百姓打朝廷官員要處徒刑三年,打傷,流2000裡,打骨折要處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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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清宮劇中老說你無故毆打朝廷命官,該當何罪,很有威懾的,有大清法律給他撐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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