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市:所有學校將增設“健康副校長”一職

5月1日,襄陽市教育局 、襄陽市衛健委共同下發《關於做好學校“健康副校長”選聘工作的通知》

(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襄陽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共同研究,決定在全市學校(含公辦、民辦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實施“健康副校長”制度。

通過建立健全“健康副校長”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學校衛生工作管理體系、人員配備、投入保障、考核評價,從而優化學校衛生健康工作管理,提升學校公共衛生應急處置水平,全面提升師生健康素養,推進校園疾病預防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遏制聚集性疫情蔓延擴散。

選聘範圍

健康副校長選聘範圍為各級醫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衛生機構。市區(不含襄州區)從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選聘。

任職條件

健康副校長的任職條件為:

醫療衛生機構班子成員、業務科室中層幹部。市區為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班子成員。具有醫學相關專業背景,從事公共衛生專業工作三年以上等。

主要職責

健康副校長的主要職責是:

協助校長督促和指導學校依照法律法規落實學校衛生工作;

指導學校實施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監測、傳染病防控和學生健康教育等工作,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升學生健康生活觀念。

重點要落實“三個一”,即每學期至少參加一次學校行政例會,研究學校衛生健康管理工作、課程設置、健康校園建設、常規工作落實情況等工作;每學期至少為學校師生上一次健康教育專題輔導課或知識講座;每年指導梳理一次學校衛生健康工作管理制度,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權利義務

在權利義務上,健康副校長

享有優先獲取學校衛生健康相關資料的知情權;

享有列席學校涉及衛生健康議題校務會的參與權、決策權;

享有學校衛生健康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和向上級部門報告權;

在原單位考核評優的優先權,以及享受教育部門給予有關榮譽獎勵的權利等。

選聘辦法

在選聘辦法上,衛健部門負責選拔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教育部門根據轄區內學校數,按照就近原則,在衛健部門推薦人選中聘任“健康副校長”,並頒發聘任證書。

“健康副校長”採取選聘制,任期兩年,可連續聘任。任期內因工作變動或個人原因不能勝任的,由學校、本人或本人所在單位向同級教育、衛健部門提出,經會商研究後予以調整或重新選聘。“健康副校長”不佔學校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其工作任務計入選派單位工作量,不兼薪,非坐班。

健康副校長每年的工作情況由學校出具工作鑑定意見,報教育、衛健部門審核。各級教育、衛健部門每年對“健康副校長”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健康副校長”要適時予以表彰獎勵。

“健康副校長”任職期滿由當地教育、衛健部門進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填報任職學校和派出單位,在評優評先、提拔任用時優先考慮。衛健行政部門要將“健康副校長”及包保指導責任人工作,納入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考核內容中,考評結果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掛勾;要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參與健康副校長及包保指導工作納入衛生健康綜合目標責任考核內容。

這些學校的“健康副校長”確定

2日,襄陽市教育局聯合襄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於建立市區醫校聯動疫情防控機制的通知》,公佈襄陽市區高中和中職學校健康副校長、保健教師、兼職校醫和對口發熱門診醫療機構名單。

湖北一市:所有学校将增设“健康副校长”一职
湖北一市:所有学校将增设“健康副校长”一职

編髮:鄔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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