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計劃從境外來鄂人員至少提前2天申報

為進一步做好湖北省防範境外疫情輸入工作,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近日發佈了境外來鄂人員信息申報有關規定的通告。

通告顯示,凡來鄂前14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均需主動申報個人相關信息。計劃近期從境外來鄂人員,由本人或其親屬至少於入境前2天,向所在單位、目的地社區(村)申報,申報內容包括擬入境日期、航班號、入境口岸旅居史、健康狀況、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聯繫方式等信息。

同時,境外來鄂人員抵達湖北後,須根據機場、車站和高速入口等處提示,主動登記相關信息。

據悉,對拒不申報、刻意隱瞞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相關部門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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