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6日,海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鄧春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海州區法院依法判決鄧春玉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黃龍縣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非法 公眾 案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