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插足婚姻的第三者,原配有什麼法律手段可以應對?

現在這個時代,離婚就像去菜市場一樣正常,很多的婚姻都是由於第三者插足導致的。

近日,天貓總裁的妻子警告張大奕,她可能也遇到了類似的麻煩,我們看下相關情況。

對於插足婚姻的第三者,原配有什麼法律手段可以應對?


天貓總裁妻子警告網紅

在微博上,一個id叫“花花董花花”的博主喊話網紅張大奕:“再來招惹我老公我就不客氣了……”

經過網友的證實,這名博主,就是天貓總裁蔣凡的妻子。

吃瓜群眾也發起了疑問,天貓總裁與張大奕之間,發生了什麼事?居然惹得原配出來喊話。很多網友猜測,估計就是男女之間的那點事,目前無法確認他們是什麼關係。

不過,第三者已經成為普遍現象,我們分析一下,我國目前的法律,對於插足婚姻的第三者,原配可以使用什麼手段應對呢?

對於插足婚姻的第三者,原配有什麼法律手段可以應對?


第三者插足婚姻,有什麼法律手段?

我國的《婚姻法》規定,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行為,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司法實踐,對於違背夫妻忠實義務的情形,在分割共同財產的時候,會照顧無過錯方。

不過可惜的是,對於插足別人婚姻的第三者,只要不重婚,基本上不需要承擔責任

雖然對第三者沒有辦法,但是,可以保留配偶出軌的證據,以便以後在離婚時使用。

對於插足婚姻的第三者,原配有什麼法律手段可以應對?


如何應對第三者的騷擾?

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第三者會去騷擾原配,這種情況下,可以先進行取證,例如電話錄音,有證據後,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停止侵害。

對第三者提起侵權之訴,只能針對第三者的騷擾行為,但是,很多第三者並不會故意去騷擾原配,換言之,原配是無法針對第三者維權的。

提醒一下:起訴第三者不是為了要多少錢,而是希望通過訴訟,確認對方騷擾的事實,很多人想通過訴訟來貶低對方的名聲。

我國目前的法律,由於無法追究第三者的責任,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新聞:“妻子出軌,男子怒殺姦夫”、“女子帶人圍堵小三”。

這些年,比較慘的第三者有兩個:郎教授搭上的空姐、吳秀波搭上的陳昱琳。

郎教授讓第三者揹負了鉅額債務,而吳秀波則直接將第三者送進了看守所,因為對方涉嫌敲詐勒索。

寫在最後

我國沒有通姦罪,對於出軌的情況,一般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在民事責任方面,因為第三者原因導致夫妻離婚的,原配也無法向第三者主張侵權損害賠償。甚至向自己配偶主張侵權責任,也要提供很充分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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