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身價千萬“老賴”躲了12年,被抓後立馬還錢!晚了!

說起老賴

很多人都是又氣又恨

手裡有房有車有錢

卻偏偏不還錢

瀏陽身價千萬“老賴”躲了12年,被抓後立馬還錢!晚了!

大夥兒也拿他們沒辦法

講一個身家千萬的瀏陽老賴

潛逃12年後終歸落入法網

大快人心的故事

瀏陽身價千萬“老賴”躲了12年,被抓後立馬還錢!晚了!

事情要從2007年說起,那年春節前夕,臨湘人朱建軍在途經瀏陽時,在劉麗開的雜貨店買了禮花彈。大年三十的晚上,朱建軍點燃了禮花,這時意外發生了。禮花彈斜向噴射,擊中朱建軍頭部,當即血流滿面,倒地昏迷。後經醫院鑑定,朱建軍為特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構成六級傷殘。即便恢復出院後,朱建軍的生活也不能自理,智力僅相當於3歲孩童,平靜的生活徹底崩塌。

而經過他家人的瞭解,當時他從劉麗那兒購買的禮花彈是生產銷售商李朋從某煙花製作有限公司處購買後再轉賣給她的。於是,2007年6月,朱建軍及其家人將劉麗、李朋、煙花公司訴至臨湘法院,請求人身損害賠償。

對此,法院做出瞭如下判決:煙花公司因生產存在缺陷的產品,賠償朱建軍322267.87元;劉麗、李朋因銷售存在缺陷的產品,對賠償款項承擔連帶責任。

判決是下了

可是賠償款卻遲遲不見蹤影……

瀏陽身價千萬“老賴”躲了12年,被抓後立馬還錢!晚了!

2008年,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朱建軍向臨湘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09年3月,迫於壓力,煙花公司履行了15萬餘元賠償款,之後,公司倒閉。

而劉麗因為收入微薄,而且家中還有一先天性精神殘疾的女兒需要照顧,無錢可賠。情有可原,倒也說得過去。

可是,銷售商李朋家中殷實,卻選擇了賠償5萬元後改名換姓,躲起來不想再賠錢了。

而這一躲就是漫長的12年……

瀏陽身價千萬“老賴”躲了12年,被抓後立馬還錢!晚了!

時光推移到2018年,朱建軍病情惡化,生活非常困難,他委託了代理人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而立案恢復執行後,臨湘法院執行幹警曾多次赴瀏陽開展工作。

首先是查實了劉麗在當地銀行確有存款,但數量不多,遠不能清償剩餘案款。但還是依法扣劃劉麗銀行存款3萬餘元。

然後查找李朋的下落,通過向瀏陽公安尋求幫助後,查詢到李朋現在從事房地產行業,名下登記的不動產就有十幾套,銀行流水日交易額甚至高達100萬元!而在李朋取得聯繫後,他卻謊稱自己在外打工,每月工資僅3000餘元,沒有償還能力!

妥妥的睜眼說瞎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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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朱建軍也沒得法子,只好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到底!

2019年3月24日,申請執行人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被執行人李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經審查,臨湘法院4月2日立案。

4月3日,在洛陽火車站,網上追逃犯李朋被西安鐵路公安局乘警抓獲。於4月6日,被遣送到臨湘市看守所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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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朋落網後,其家屬承諾立刻將剩餘賠償款本息20餘萬元打入法院執行賬戶,請求諒解。

說到這兒,有人要問了,臨湘法院判處瀏陽煙花賠償朱建軍人民幣32萬多,煙花公司賠償15萬多,李朋賠償5萬,劉麗劃扣3萬,總共還差朱建軍9萬元左右,為什麼李朋落網後要賠20多萬呢?

其實,這20多萬是9萬的剩餘執行款本金,加上11萬的遲延履行金。而遲延履行金是指被執行人因未按生效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或其他義務時,由被執行人支付遲延履行金,用以彌補申請人損失,同時懲戒被執行人違法行為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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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臨湘市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李朋拒不履行判決、裁判罪一案,被告人李朋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

其實,老賴李朋的這種違法行為,不僅面臨高額賠償,其犯罪記錄在案,對其兒女的就業、從軍或是出國都可能造成影響。(文中均採用化名)

真是賴得了一時,害慘了一世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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