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今日頭條》關於方方的日記在海外出版了的消息很多,我看了感到非常生氣甚至憤怒更憤怒的是它的副標題——來自疫區中心武漢的報道。
我覺得方方日記有什麼資格用“報道”一詞?!報道,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有兩種。其一是指通過報紙、雜誌、廣播、電視或其他形式把新聞告訴群眾;其二是指用書面或廣播、電視形式發表的新聞。而方方日記大家都知道她就是通過同學和朋友轉發給她的消息(不是新聞),說白了就是道聽途說而已。
試問,一些靠道聽途說寫成的日記有什麼資格說成是報道?!本人強烈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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