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三天可見”真的是自我封閉嗎

近日,專家的一條高見驚掉了我的下巴:朋友圈"三天可見"說明人們自我封閉的傾向很嚴重。專家不愧是磚家,敢想敢說,言語硬氣。

這一言論,如醍醐灌頂,令人茅塞頓開,"嚴重自閉"傾向的網友也不再自閉,積極主動來和專家討論,到底這事怎麼看?

網友說我哪裡是自我封閉,我只是覺得三天前的照片配不上現在的我,昨天的我配不上今天的氣質。從顏值與氣質的角度看,網友說得很在理,設置"三天可見",不是我的自我封閉,只是把當下最好的我展示給你。

"三天可見",不是不見。只公開三天動態,就說我有嚴重自閉傾向,絕對是對我的誤讀與偏見。如果我有嚴重自閉傾向,"三天可見"早變成了"一條不見",我的朋友圈也不發,微博也不刷,有點生活小感悟、學習小心得,只好偷偷記在日記裡。

你能看到我更新朋友圈,發佈新動態,證明我的內心是敞開的,甚至是有點"寂寞"的,潛意識裡,我還是希望你關注我、評論我,給個小心心贊讚我的,或者互動互動皮一下的。

如果發了一條新動態,像在空曠草原上放個屁,沒人管沒人問,連個笑的人也沒有,那豈不是毫無成就感可言,做人做得也太失敗了。

之所以設置"三天可見",而不是"全部長期可見",在心理學上確實值得探究,不過作為一名用戶,如此設置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保護隱私。

現在的朋友圈已不是當初的朋友圈。最初,朋友圈裡都是朋友,是熟人間的社交。現在,朋友圈越來越大,大到已經不是"朋友圈";朋友圈的人越來越多,多到很多人沒見過、沒印象。偶爾的一次交集之後,便不再聯繫。

過多的展示,只會過多的暴露。隨意一個陌生人,掃掃碼加個微信,就可以登堂入室,放肆地翻閱你的朋友圈,你高興的一面、失落的一面,你年少輕狂的一面、很傻很天真的一面,都被人盡收眼底、一覽無餘,你的隱私全無。所以,於保護隱私而言,"三天可見"足矣。

相反而言,那些朋友圈不設置"三天可見"而是"長期全部可見"的人,可能會是炫耀狂。這些人發朋友圈,或曬吃曬喝,或曬貓曬狗,或曬娃或秀恩愛,或幹微商推銷面膜、奶粉,或瘋狂轉發工作相關的新聞信息。

總之,朋友圈裡,刷屏的是他們,勤奮而又討人嫌的是他們。適可而止的發佈一些動態,會受到歡迎,會收穫很多的點贊。若只是把朋友圈,當成自己獨自表演的舞臺,而罔顧其他人感受,肆意侵佔別人的注意力,最終不會受人待見。

這些人可恨就可恨在,他們從來不看別人發的動態,只希望別人都來圍觀他自己的動態。所以,他們不會設置"三天可見",而是"長期全部可見",這樣可以讓人多看他一眼。

設置"三天可見"的人不是自我封閉的人,很有可能是非常可愛得人。"長期全部可見"的人未必是內心豁達真誠的人,也可能是一個炫耀狂。

朋友圈只是一個窗口,看不到的風景的全貌。要想真正的瞭解別人,還是要多溝通,多交流。所以,還是多給我發微信,或者多請我吃飯,這樣瞭解才深入、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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