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荷塘区纳入“旧改”省级试点

82个老旧小区计划今年进行改造

株洲晚报记者 周蒿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下称“旧改”)工作的改造范围、如何改造及资金来源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我市芦淞区、荷塘区被纳入全省试点地区。今年,这两个区共有82个老旧小区计划进行改造。

根据《通知》,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

“旧改”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即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功能需求的改造、满足居民改善型功能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

“旧改”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产权单位、居民合理共担机制。鼓励电梯、快递、物流、商贸、停车设施、物业服务等企业进行投资,并通过获得特许经营、公共位置广告收益、便民服务等收回改造成本的方式参与“旧改”。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提取个人公积金、投工投劳、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方式落实。

“旧改”要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巷肌理,创新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方式,加强古树名木和现有绿化成果保护。推进社区海绵化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排水防涝能力,鼓励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

根据计划,今年,我市将对芦淞区37个、荷塘区45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包括桠枝塘二村、自来水小区、新华二村、新华橡胶厂宿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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