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落实衡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衡水市于4月8日—5月28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本次检查和评查范围包括35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县市区、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主要采用集中核查的方式进行,“三项制度”检查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评分标准》检查所涉单位的行政执法台账、法制审核人员名单、行政执法手册等;执法案卷评查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有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这次检查和评查工作,以期促进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抓好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文字和音像记录,进一步促进我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供稿: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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