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进斗金却专职卖惨。粉丝儿,别替明星卖惨,越卖越惨

小A,因为某节目喜欢上了某位明星,线下除了买买买,还追了多次行程,线上并不参与,疫情期间空出来时间,开始转移到线上云追星,两个月,现在再也不提该明星。原话是:影响我工作积极性。

小B,因为同样的节目喜欢上了该明星,线上线下双管齐下,从一天固定上网开开心心两小时到随时随地上网,点开微博等软件心里就开始提醒吊胆、战战兢兢。原话是:太惨了,我得陪他渡过这段时间。

这两位都因同一个原因而转变:明星太惨。

日进斗金却专职卖惨。粉丝儿,别替明星卖惨,越卖越惨


下面两种语式,哪一种让人反感?

1、专职卖惨,日进斗金。

2、日进斗金却专职卖惨。

这个问题,笔者咨询了很多人,大多人选择后者,问到最后一人,他觉得后者这个标题十分招人烦,并想让笔者带着用来贿赂他的辣条滚远点。

可见大多人对比不符合人设的无故卖惨这件事是非常反感。

卖惨这种营销方式,不仅生活中常见,在娱乐圈更是屡见不鲜,那怕是国际巨腕、天王天后,都有些标题为惨的陈年往事。


日进斗金却专职卖惨。粉丝儿,别替明星卖惨,越卖越惨

而大多数的惨不是偶像卖,是有人替着卖。

卖惨的心理学

惨,是利用悲情元素来引起大众情感上的共鸣,产生恻隐和同情,从而影响大众行为,使其萌生帮助和好感的冲动,这是利用大众的同情心和正义感。卖惨本身并无鄙薄之处,因为它体现的是人心的善。

“他/她原来这么惨”

“都是普通人”

感到惨,是作为人会有的基本共情。

对于明星,适当的惨将有助于大众放低对该明星的认知门槛,可以让大众在初期不对明星抱有挑剔的目光和观念。

卖惨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对特定时间的特定人群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卖惨也等同于树立人设,过了火,则容易翻车。


卖惨带来的麻烦。

一、自损形象

卖惨作为一种较为低端的营销方式,成本低效果好,作为前期吸引人入坑十分有效。

明星,自身即为商品。既然作为商品,就必然具备商品的属性---质量。

商家利用明星不幸和悲惨作为噱头,以刺激人的猎奇和同情,达到短期消费的目的。如果有效,且商家与艺人达成共识长期维持这个形象。那么长久就会给消费者留下该明星与惨相伴而生的心理,而与“惨”相联系的思维就是“质量不好”。

“质量不好”这对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名气的艺人品牌,会自降身价;而如果艺人品牌仍处于成长阶段,也将不利于今后的品牌建设与价值提升。

而这个过程中无论是粉丝出于何种心理助长这种“卖惨”的营销手段,都会让消费者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惨”上面,将艺人牢牢捆绑在“质量差异”这样的意识里。


二、逆反心理

在大多数人眼里,明星作为高收入群体,“惨”都是一时的,或许短时间内需要别人的帮助,但不是一世的。

短时间的卖惨营销,消费者的同情心“施舍”完成,就形成了闭环。如果继续卖惨,在消费者看来,明星也变成一个依靠“嗟来之食”来盈利的负面印象和风评。

严重的,消费者就会开始对明星之初所谓的“惨”产生怀疑,从而引起消费者深挖明星故事,放大明星行为,引起不可控因素发生。

而最终考证结果一旦有通过“卖惨”欺骗大众的认知,那么就会引来加倍的反噬---对艺人品牌全然失信。

因此想要通过一个“惨”字为明星树立形象的,最后也大多成了真的惨。


如何正确卖惨

不要太多功利心

可以用不幸和心酸的现实来戳中大众的泪点,从而激发出大众心中强烈的同情心与关注。但不要违背客观规律,夸大未被证实的事情。

惨的实际,惨的有理有据,将惨只作为呈现,而非宣传。

“惨”的坚强些。

相比惨,人们更喜欢“美强惨”;即面对“惨”的坚强和坚持。这是一种正能量的输出。

“美强惨”在故事上有戏剧性,在感情上有泪点与笑点。悲惨环境下的温暖和自强,更能让大众产生情感上的认同。

追星是为开心,为寻找一起奋斗的共鸣,因此鼓励一起在三次元成长,将会提升“惨”的口碑与质量。

卖惨之后

卖惨这种方式是想让更多人认识到产品,娱乐圈也即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为艺人吸纳关注,以此为契机,让人对其产生好感和认同。

而艺人自身是商品,也是自己的品牌,即为商品也就只能不断提升自己质量,才能持续在市场中求存。

因此作为粉丝帮艺人卖惨的同时,也需敦促艺人不断打磨品质,提升身为艺人品牌的竞争力和口碑。否则酒旗招客来,味如白开水,要想再招揽就得上百倍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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