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旗委第十輪巡察完成進駐

根據旗委的統一安排和部署,十二屆土左旗委第十輪巡察於4月20日全部完成進駐。本輪巡察授權3個巡察組,2個常專結合巡察組分別對旗城投公司及7個涉煤涉礦相關部門和旗供銷社及7個涉及營商環境相關部門開展巡察,常規巡察組對旗人民法院黨組、旗委老幹部局開展巡察。

旗委第十輪巡察各巡察組分別召開見面溝通會和巡察進駐動員會,旗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參加會議並傳達了中央、自治區、市委巡視巡察工作新精神和旗委有關部署要求,各巡察組組長通報了巡察任務和工作安排。

會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和旗委關於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實處。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政治責任,推動管黨治黨走向嚴緊硬。被巡察黨組織要自覺接受巡察組監督,主動報告情況,堅決支持巡察組工作,為巡察組開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確保本輪巡察工作順利完成。

各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分別作了表態發言,表示將嚴格遵守巡察工作紀律要求,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巡察工作,在行動上全力支持巡察工作。

根據安排,旗委第十輪巡察時間為45天左右,巡察期間設專門舉報電話、郵政信箱、電子郵箱等,受理反映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所轄二級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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