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保險公司聘請“專家輔助人”出庭質證的必要性

論保險公司聘請“專家輔助人”出庭質證的必要性

A6工作室魏然

理賠訴訟

保險公司聘用鑑定專家輔助出庭質證,效果會怎麼樣呢?

在理賠訴訟案件過程中,因對鑑定報告異議申請對方鑑定人出庭接受質詢的方式得到越來越多保險公司的認可和應用,但無論是車物鑑定還是人傷鑑定,都有一定的專業性,保險公司法務人員和一般律師並不能百分百勝任質詢的過程,如果準備不當,有可能質證無效,法院不予支持。所謂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保險公司可以在開庭過程中聘請具備鑑定資質的相關專家作為保險公司輔助人,利用其專業知識進行質證,從目前看來,通過專家輔助人質證的效果遠優於保險公司自行質證。

【太平洋一審案例】

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某中心支公司(以下稱“太平洋保險”)承保的某奧迪牌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致車輛損壞。隨即在某法院立案,法院委託某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評估報告書,以推定該車輛全部損失,鑑定金額為38.17萬元,並支出鑑定費2萬元。

论保险公司聘请“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的必要性

一審法院以該報告書為依據出具判決書,判決太平洋公司承擔車輛損失及鑑定費共計40萬元(保險金額)。

论保险公司聘请“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的必要性

【二審質證】

太平洋保險公司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提出了上訴,考慮到法院已經出具了判決書,在二審上訴後委託公估專家常經理作為保險公司專家輔助人協助出庭,申請出具報告書的鑑定人出庭接受質詢,二審的庭審圍繞該報告書質證持續了三個多小時,專家輔助人從鑑定的程序、方式方法、鑑定依據等方面進行了詢問,最終二審法院採納了專家輔助人的意見,推翻了一審法院認定的鑑定報告書,直接以鑑定意見存在瑕疵,程序及鑑定依據不足,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论保险公司聘请“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的必要性

該案一波三折終於塵埃落定,再次審理過程中以調解而告終,最終賠付金額為25萬元,且不承擔訴訟費、鑑定費,本案為保險人挽回損失15萬餘元。

论保险公司聘请“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的必要性

【質證總結】

該案需要闡述的是,利用“倒扒皮”的方式及零部件加速折舊法來確定未損部件的價值,引用國家汽車行業的“零整比”概念、保險學原理及價格鑑證部門的相關規定,保險法第59之規定,(1)保險殘值歸保險人時如何賠付(2)殘值歸被保險人時如何賠付!

不破不立,希望保險公司理賠同仁能夠從不同案件吸取養分,提高理賠技能,維護理賠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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