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缠足为切入点,看中国古代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限制

导语

在中国古代有这样一种说法:"脚小能遮三分丑",充分体现了

古代社会对女人以小脚为美的审美追求。作为中国社会所特有的现象,缠足是一种摧残女性身体、甚至控制女性思想的违反人道的陋习,却自两宋开始,禁锢了无数的古代女性,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真正消失。

作为文明的创造者,人类的身体自出生起便被打上了社会文明的烙印。父权制社会代替母系社会后,女性逐渐退出了社会活动的舞台,她们进入闺阁,成为男性的附庸,女性的身体更成为权力控制的焦点,容易受到各种社会规则的制约。

发展于宋代,鼎盛于明清,取缔于民国的"缠足文化"的产生有着多种因素:保持贞洁、审美需求、文人吹捧等等。其在近代遭到抵制并最终废除也是中国近代思想解放、人权事业发展的产物,这种严重禁锢女性的陋习被潮流抛弃也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一、缠足的历史概括

"缠足",又被称为"缠脚""札脚""裹脚""裹足"等,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特有现象,不仅摧残女性的身心健康,更使得女性被禁锢在深宅大院中,真正成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男性所有物。然而就是这样严重违反人道的陋习,却在中国古代沿用了上千年,甚至得到了一众文人骚客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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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三寸金莲

关于缠足的起源,历来有多种说法。比如:据《汉隶释言》记载,汉武帝祠画老莱子之母、曾子之妻,履头皆锐。老莱子和曾子都是春秋时代人,因此有人认为鞋头偏小证明缠足在春秋时已经出现。唐明皇为怀念杨贵妃而作《罗袜铭》:"罗袜罗袜,香尘生不绝;细细圆圆,地下琼钩;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有人据此认为杨贵妃也是三寸金莲。

除了这两种说法,还有缠足起源于商朝、战国、汉朝、晋、六朝、五代的见解。这些看法有的援引的史料不可靠,有的纯属臆测。笔者认为,缠足起源于五代时的南唐,但直到北宋神宗时才真正传播开来。据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当时出现了专门的缠足鞋"错到底",这种鞋子在社会上流传开来。这说明到宋徽宗宣和年间,缠足才有了较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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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陆游《老学庵笔记》

妇女缠足习俗到南宋年间逐渐增多。比如说,南宋初年,刘光世的家妓都缠足。作为南宋的抗金名将,戎马一生的刘光世地位显赫,可以代表南宋时统治集团对缠足的态度。

元朝的蒙古人原本是不缠足的,但其入主中原后并不反对缠足,甚至对缠足的女性持赞赏态度。君臣之间以女足为题唱和相谑,由此可知当时的世风。

明清时的缠足现象更为普遍,甚至可以说是缠足的鼎盛时期。据说,"士大夫家,以至编户小民,莫不裹足,似足之不能不裹,而为容貌之一助。"说明这时缠足已经成为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更是人们对女性审美的逐渐固化:三寸金莲即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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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明朝女子鞋履

二、缠足兴起的原因

缠足兴起的原因,包括多方面的因素,但归根结底,都是父权制社会为了加强对女性的控制。

女性一旦缠足,其活动能力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行走不方便,便不能外出参加经济活动,从而就会丧失谋生的能力。这样一来,女性只能依靠男性生存,从根本上断绝了女性脱离家庭的可能。因此有人说:"妇女必须缠足,否则强壮如男子,为丈夫所不能制服也。"道出了个中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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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女儿经》

即使成家的女性真的想要和情郎私奔,如此一来也断无可能。纵使中国古代社会男性可以三妻四妾,但女性却只能从一而终。对于女性的贞洁,社会总是有着极严格的要求,程颐更是有"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论调。而缠足恰能限制女子的行动能力,从而控制其外出交往能力。无法奔跑、无力奔波的女性,根本不可能做出越轨之事。

不可回避的是,缠足的起源与古人的性需求有一定关系。"楚王好细腰"等等说法,其实都是男子对女性提出种种要求以更好满足自己的性需求。辜鸿铭就认为,缠足会使臀部变大,从而增加性的魅力。更有男子有着对弓鞋和裸露的小脚的特殊癖好,我们现在称之为"恋足癖""恋物癖",结果助长了这种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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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殍"

三、文人笔下的缠足

自缠足诞生之初,受到平民男子的欢迎自不必说,然而就是这种毫无人性、残酷无比的行为竟然受到了历代知识分子的追捧。不论是文采斐然的文人骚客,还是战功卓著的大将军,甚至是走在时代前列的思想先驱,都对其赞不绝口。

苏轼最早称赞女子的小脚:"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宋代更有专门咏赞女子纤纤玉脚的作品,比如刘改之的《沁园春·咏美人足》。

李渔认为,小脚有"看"和"用"两大功用:"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虽不无淫靡之词,却代表了古代男子对女子缠足的真实想法:缠足不仅外观上美丽,更能满足肉体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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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李渔《闲情偶寄》

究其深层原因,不论是文人骚客还是思想大家,对这一陋习的赞不绝口都是因为社会上早已没了女性的话语权,作为父权制社会的统治者,男性自然成为财富的拥有者,而女性业已被视为财富的一部分。就算是思想先进的时代先锋,也终究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无法从根本上摆脱封建思想的桎梏,当面对无力反抗的女子,他们也只能站在男权的制高点上。

四、古代社会对女性的审美要求

联系中国明清时的"才女",我们可以构建出中国古代社会对女性的审美追求。

明清时侯的才女是高雅、才情、诗情画意的代名词,她们不再遵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要求,开始习得琴棋书画,从而拥有了一定的文化素养。乍一看,明清时侯的女子仿佛成为社会真正的一份子,逐渐掌握了社会文化的塑造权而不仅仅是男子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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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明清才女柳如是

然而从更深层次来看,从缠足到才女,女子只是在迎合社会的审美而已。同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女子,青楼中的女子便不能称为"才女",即使有幸被冠以才女的美名,提起时也总是带有讽刺意味,是不被社会主流文化所接纳的。二者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身处闺阁。

也就是说,明清时期才女现象的出现,不过是男子在传统"三从四德"的女性美基础之上,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对女子有了更高的审美诉求。以缠足的手段仅仅禁锢女子的身体已经无法社会的需求,于是便有了对女子德才兼备的更高标准的出现。

五、沦为男性附庸的古代女子

从缠足到才女要求的提升,是社会对女性要求的提高,女性一直是被塑造者的身份。一旦被缠足,便标志着女子接受了社会对身体的建构,从而强化了社会规范对女性身份的塑造,实现了社会与身体的双重建构

即使是后来才女的出现,也是男性审美标准的再次投射,女性并没能掌握社会审美的话语权。在父权制社会,男子为了使女子更好满足自身的需求,便给女性强行施加缠足的标准,更通过文化手段的宣传(比如民间歌谣的流传、诗词中的赞颂),使得这一原本残忍的行为逐渐被女子接受。

她们渐渐认为女子理所当然地应该缠足,这种对女性身体的建构业已为女性自身认同、内化,成为女性的身份表征之一,进而使女性自觉主动地进行缠足。由于女性的认可,更反过来强化了这种畸形的审美标准,助长了男子对女性的绝对话语权。由此,女性不仅在身体上沦为男性的附庸,精神上更成为了捍卫父权制社会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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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欧洲的"束腰"文化

晚清末期,随着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的进行,社会风气逐渐开化,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已经开始主张废止这种陋习,不过影响大多只停留在上层社会。纵使民国时期孙中山颁布了废除缠足的法令,社会上的缠足之风依然没有断绝。直到新中国成立后,这种延续了千年的对女性的虐待才逐渐消失。足可见其对中国社会尤其是女性的荼毒之深、影响之大。

结束语:

人们的审美总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因此研究社会对身体的改造成为还原历史的途径之一。而通过中国古代女性缠足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父权制社会对女性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控制,更呈现出女性对男权臣服的双向度态势。

缠足作为礼教、父权残酷改造女性身体的手段已经逐渐固化,到了明清时期,三寸金莲业已成为社会审美的的重要标准。缠足不仅阻碍了女性与外界的接触,更严重阻碍了女性的创造力,使得以缠足为代表的传统妇德观内化为集体无意识。

一方面,男性通过缠足严格控制女性的行动,另一方面,以妇德观作为缠足的理论依据,使得女性心甘情愿地接受父权制的压迫,完成了对女性的"洗脑"。女子也逐渐接受了有单方设立的审美标准,把肉体的折磨与痛苦当作追求美丽、家庭和谐的必要手段,从内心毫无抵抗的接受缠足的枷锁,反过来使男权对女性的束缚更加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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