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會上結下“良緣”?豈料是個“專業”騙婚的

3年來,竟當著不同人的“未婚妻”,目的是騙見面禮、彩禮錢。經開化縣檢察院提起公訴,陳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2018年底,江西人陳某來到開化某村裡廟會上,自稱被前夫家暴離異,身世悽慘,多年來獨自撫養孩子長大,沒有過過好日子,看到開化這邊條件不錯,想找個老實本分的人過日子,一邊自述一邊流淚,在座的村民唏噓不已,紛紛表示願意給她介紹對象。

  有熱心的村民馬上想到了40多歲的嚴某。嚴某條件不錯,但因性格內向、不善言辭遲遲沒有找到對象。二人見面後,三兩天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陳某以提親為由向嚴某索要了2萬元,還帶嚴某和家人去江西見了家長。

  見過家長後,陳某就開始以家人車禍、母親生病等理由向嚴某要錢,老實的嚴某又拿出4萬元給她應急處理家事。陳某對嚴某感激涕零,表示處理完事情就回來登記結婚。誰想,陳某這一走便人間蒸發了,微信不回,電話關機,大夥兒都說嚴某被騙了,嚴某不相信,於是去派出所詢問。

  警方調查發現,原來,嚴某的“未婚妻”陳某是個十足的騙婚慣犯。從2017年起,陳某一直以參加廟會酒席自薦、請求熟人介紹的方式在江西、浙江與多名男子“戀愛”,索要見面禮、彩禮錢後又以遭遇“不幸”騙財,隨後消失,騙得財物10萬餘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