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检察工作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再次违法犯罪,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避免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结合我旗治安环境稳中向好发展的总体情况,我院第三检察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和规范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对我旗所有监外执行人员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梳理。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检察工作

今年以来,我部将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将监管场所日常工作与监外执行工作做了专门的安排,确保监外执行监督工作顺利进行。为有效开展监外执行监督工作,我院第三检察部对全旗范围内的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逐个登记,从完善人员信息、档案台账等入手,对监外执行对象进行全面落实、全方位核实掌握相关情况。截止4月15日,我旗共有监外执行罪犯8人,其中新宝拉格镇4人、巴音塔拉镇2人、文贡乌拉苏木1人、宝格达音高勒苏木1人。监管对象中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无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在检察过程中,依照“三清”原则,做到了监外执行罪犯的底数清、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情况清、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的原因清。通过向我旗社区矫正中心了解到的相关情况,职能部门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刑罚工作比较重视,对监外执行人员建立了档案,能够正确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监管对象实行了严格管理、定期考察,及时掌握了被监管人的详细情况,为预防被监管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提供了保障。此次检察中,我部特别向社区矫正中心了解了被监管对象“正行通”手机APP的使用情况,向工作人员建议,要确保每日通过“掌上司法”终端查看被监管对象日常打卡情况和行动轨迹,实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态;要以多种监管手段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利用软件管理漏洞,造成脱管、漏管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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