鑲黃旗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對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檢察工作

為了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確保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社區矯正人員再次違法犯罪,保證刑罰的正確執行、避免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結合我旗治安環境穩中向好發展的總體情況,我院第三檢察部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強化和規範監外執行檢察監督工作,對我旗所有監外執行人員及其執行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調查梳理。

鑲黃旗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對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檢察工作

今年以來,我部將加強和規範監外執行檢察監督作為一項重點工作進行推進,將監管場所日常工作與監外執行工作做了專門的安排,確保監外執行監督工作順利進行。為有效開展監外執行監督工作,我院第三檢察部對全旗範圍內的監外執行人員進行了逐個登記,從完善人員信息、檔案臺賬等入手,對監外執行對象進行全面落實、全方位核實掌握相關情況。截止4月15日,我旗共有監外執行罪犯8人,其中新寶拉格鎮4人、巴音塔拉鎮2人、文貢烏拉蘇木1人、寶格達音高勒蘇木1人。監管對象中沒有發生重新犯罪現象,無脫管、漏管情況發生。

在檢察過程中,依照“三清”原則,做到了監外執行罪犯的底數清、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情況清、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的原因清。通過向我旗社區矯正中心瞭解到的相關情況,職能部門對監外執行罪犯的刑罰工作比較重視,對監外執行人員建立了檔案,能夠正確執行刑事訴訟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對監管對象實行了嚴格管理、定期考察,及時掌握了被監管人的詳細情況,為預防被監管對象重新違法犯罪提供了保障。此次檢察中,我部特別向社區矯正中心瞭解了被監管對象“正行通”手機APP的使用情況,向工作人員建議,要確保每日通過“掌上司法”終端查看被監管對象日常打卡情況和行動軌跡,實時掌握社區矯正人員動態;要以多種監管手段相結合的工作方式,防止社區矯正人員利用軟件管理漏洞,造成脫管、漏管等情況發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