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條件養育》:最好的家庭教育是無條件的愛,不是懲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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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養育孩子一直是一個很難的課題。

《無條件養育》:最好的家庭教育是無條件的愛,不是懲罰和獎勵

很多時候,我們不知道該如何養育他們,也不知道該如何與他們相處。因為內心沒有準則,我們往往會不知所措。於是,我們在孩子身上,被動的複製父母對待我們的方式和態度。

可我們清楚的知道,那樣的教養模式,在我們內心留下的創傷,遠遠大於它的滋養。所以我們會產生強烈的渴望:不能再讓孩子去承受我們曾經的痛苦。

要避免這樣的失誤,就需要我們用科學的方式重建自己的育兒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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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正在看美國知名育兒專家艾爾菲·科恩的《無條件養育》,不得不承認,他的某些觀點刷新了我的認知。

《無條件養育》:最好的家庭教育是無條件的愛,不是懲罰和獎勵

在我們小的時候,父母管教我們的方式就是懲罰。

所謂的懲罰,就是給孩子製造痛苦,以迫使他們改變自己的行為。懲罰的方式,除了會引起身體疼痛的體罰,還包括言語上的羞辱和刺激,剝奪對孩子的愛和關心,拒絕幫助或者讓孩子陷入孤立。

科恩認為:懲罰一旦開始,就會陷入惡性循環。它並不會讓孩子的行為得到真正改善,只會讓他們暫時順從。最終結果,是阻礙孩子的成長。

尤其是那些經歷過精神懲罰的孩子,他們要時常遭遇家長的“冷漠”,所以比別的孩子更容易自卑和抑鬱,他們長大以後很容易從根本上否定自己;又因為經常承受可能被家長“拋棄”的威脅,很容易焦慮,很害怕自己不被人接納,卻又不敢暴露這種依附感,所以很容易把人際關係搞得一團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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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科恩的觀點,也是很多人的切身體會。所以他們成為父母之後,不會去懲罰孩子,取而代之的是獎勵,可能是物質上的,也可能是口頭上的。他們以為,對孩子的積極行為作出這樣的正向強化,就能讓孩子變得越來越符合自己的期待。

《無條件養育》:最好的家庭教育是無條件的愛,不是懲罰和獎勵

可是科恩卻說:獎勵同樣是無效的

物質獎勵尤其如此。科恩認為:人在做什麼事時,如果受到的獎勵越多,越容易對事件本身失去興趣。一旦沒有報酬,就失去了做這件事的理由。

心理學家德西曾經做過一個實驗:他挑選了一些大學生在實驗室裡做有趣的智力難題。

實驗分成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所有參與的人都沒有獎勵;第二階段,試驗的人被分成兩組,其中一組完成一個難題得到1美元獎勵,另一組仍然沒有;第三階段,休息時間,大家可以在原地自由活動,也可以去解題。

最後的結果是,得到過獎勵的人,幾乎都沒有在休息時間繼續解題;而從來沒有得到過獎勵的人,有更多的人在休息時間繼續解題。

實驗表明:如果一個人正在進行一項愉快的活動,給他提供獎勵,反而會減少這項活動對他的吸引力。這就是所謂的“德西效應”。

心理學上把人的動機分為“外在動機”和“內在動機”。“外在動機”是指做某事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比如為了得到某種獎勵;“內在動機”則是出於個人喜好,即孩子的內在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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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恩覺得,當外在動機更強時,內在動機就會逐漸變弱。而獎勵產生的影響,會導致孩子內在動機減少,也就是孩子真正的興趣會被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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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懲罰和獎勵都是無效的,那又該用什麼樣的方式去養育孩子呢?

科恩覺得,家長最關心的問題應該是“我的孩子需要什麼?”“我如何能夠滿足這些需要?”而不是“我如何能讓孩子聽我的話?”

這就要求我們家長要嚴肅對待孩子的感受、需要和疑問,並把他們看做是擁有不同觀點、擁有真實感受、擁有自己的興趣愛好、擁有獨特推理方式的人。

只有堅持這樣的原則,才能讓孩子們感受到父母無條件的愛。

也許孩子的行為也會讓我們煩惱,甚至他們有時會故意讓我們生氣,我們還是要接納他們,要讓他們知道、並感受到這一點。

我們要時刻保持情緒平和。我們的批評只是針對孩子們的行為,而不是針對孩子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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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需要說出自己看到的情形,並提出疑問,不需要做出任何的評價。

我們要嘗試著放權,讓孩子學習自我管理,並且充分信任他們能夠做好。

無論什麼時候,無論孩子做了什麼,我們要想辦法向孩子傳遞這樣的理念:我們對他們的愛是無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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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希望能“主宰”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如一個“小卒”被人控制。

科恩表示:家長如果能做到不去控制孩子,並且幫助孩子體驗這自主感,孩子通常不會有不良行為,會更容易按規則辦事。

在家庭中能參與決策權的孩子會更相信家長,更願意表達自己的想法,會更喜歡挑戰。

如果父母給予他們足夠充分的自主權,他們更願意遵守規則。因為他們不可能抵制自己親自參與而做出的決定。

《無條件養育》:最好的家庭教育是無條件的愛,不是懲罰和獎勵

並且,從小得到家長鼓勵,能夠獨立自主的孩子,長大以後比同齡人更自信,更容易堅持不懈地面對困難和失敗。

科恩告訴我們,讓孩子學會正確做決定的方法,就是鼓勵孩子自己做決定,而不是遵循父母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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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基說:“愛孩子,母雞也會。”可是,很多父母並不懂得愛的真諦。他們喜歡通過家長的權威控制孩子,或者獎懲並施。

科恩認為:懲罰的意義是,你這樣做,我不愛你。獎勵的意義是,你只有這樣做,我才愛你。這樣的愛,都是建立在一定的條件之下,這些都不是無條件的愛。

科恩提出,真正的愛孩子的方式,是無條件養育:我們愛孩子,不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而是因為“他們是誰”。愛和孩子的行為毫無關聯

《無條件養育》:最好的家庭教育是無條件的愛,不是懲罰和獎勵

這樣的愛,才是真正健康的親子關係,才能給予孩子成長的空間,讓他們成長為自己想要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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