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僥倖抓“田雞”,男子被提起公訴

2020年4月29日,湖南省寧遠縣人民檢察院就一起非法狩獵案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

據悉,被告人何某某(男,寧遠縣人)明知蛙類等野生動物是國家禁止獵捕的,但為謀利賺錢,鋌而走險,於2019年7月15、16日連續兩晚,帶著頭燈、竹簍、電瓶等禁獵工具,在其所居住村莊附近的水田中捕捉了20只“田雞”。2019年7月17日早上,何某某在集市上出售非法獵捕的“田雞”時,被寧遠縣森林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經湖南省野生動物專家鑑定,何某某捕獲的20只“田雞”實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虎紋蛙。

“雖然聽說現在不準搞野生動物,但偶爾看到有人在集市上售賣而沒有被抓,我也就心存僥倖了。”何某某在供述中說道。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公眾已警醒濫食野生動物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巨大隱患。虎紋蛙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更是萬萬捕不得。何某某明知獵捕“田雞”是非法狩獵行為,卻心存僥倖,恣意妄為,必然被法律嚴厲懲處。2020年4月29日,湖南省寧遠縣人民檢察院以其涉嫌非法狩獵罪向寧遠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發後,何某某所捕獲的20只虎紋蛙已被及時悉數放生。

心存僥倖抓“田雞”,男子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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