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雲雀酒莊惡意攀附“波爾多法定產區”,被判賠償50萬元

山東雲雀酒莊惡意攀附“波爾多法定產區”,被判賠償50萬元

山東雲雀酒莊惡意攀附“波爾多法定產區”,被判賠償50萬元

圖片來源:波爾多葡萄酒專業人士服務號

近日,山東蓬萊雲雀酒莊有限公司(簡稱雲雀公司)在其生產銷售的多款葡萄酒上,分別使用了“bordeaux”“BORDEAUX”標識,被法院判決構成不正當競爭,遂依法判決其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50萬元。


本案原告波爾多葡萄酒行業聯合委員會(簡稱波爾多聯合會)系“BORDEAUX波爾多”商標(地理標誌集體商標)權人,核定使用商品為葡萄酒。


被告山東蓬萊雲雀酒莊有限公司(簡稱雲雀公司)在其生產銷售的多款葡萄酒商品上分別使用了“bordeaux”“BORDEAUX”標識,並標示有“波爾多法定產區”字樣,網站宣傳中有“產品以法國原酒國內灌裝和原瓶原裝波爾多酒莊葡萄酒為主,所有產品均手續齊全,原產地直供品質保證”等內容。波爾多聯合會認為雲雀公司的上述行為侵害了其商標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法院判令雲雀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雲雀公司在葡萄酒商品上使用與涉案商標近似的標識,構成商標侵權;被訴葡萄酒商品並非來源於波爾多特定產區,雲雀公司在其生產銷售的被訴葡萄酒商品上標註“波爾多法定產區”,並在其網站上宣稱“原產地直供品質保證”等內容,明顯具有攀附涉案商標知名度及質量信譽的惡意,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遂依法判決雲雀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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