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預計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子公司(包括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

預計擔保金額:擬擔保發生額合計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實際擔保金額以實際簽署並執行的擔保合同或金融機構批覆為準

擔保方式:保證、抵押、質押

是否有反擔保:無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逾期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公司擬為下屬子公司融資、授信、履約等業務提供預計擔保。擬擔保發生額合計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其中對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實際擔保金額以最終簽署並執行的擔保合同或銀行批覆為準。公司根據擬融資金融機構要求,提供相應擔保(包括保證、抵押、質押)。

為提高公司決策效率,公司董事會擬提請股東大會批准公司預計擔保相關事宜,具體內容如下:

1、被擔保公司包括公司全資和控股子公司,具體被擔保公司清單詳見附表。

2、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在實際發生擔保時,被擔保方為全資子公司的擔保額度可以調劑給其他全資子公司(含本次預計擔保批准期間內新設立或收購的全資子公司)使用,被擔保方為控股子公司的擔保額度可以調劑給其他控股子公司(含本次預計擔保批准期間內新設立或收購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3、擔保方式:保證、抵押、質押。

4、反擔保安排:無反擔保。

5、在股東大會批准的範圍內,授權公司總經理在預計擔保額度內全權辦理與擔保有關的具體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決定每一筆擔保的金額、擔保形式、擔保期限等具體擔保事宜。

6、本次授權的擔保額度使用期間為自本事項經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7、對於超出本次預計擔保範圍的,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擔保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已審議通過了《關於預計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二、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尚未與相關方簽訂擔保協議,具體擔保金額以金融機構核准或與相關方簽訂協議金額為準。

三、董事會及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上述擔保預計事項是為滿足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經營需要,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且被擔保方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子公司。公司對其日常經營活動風險及決策能夠有效控制,可以及時掌控其資信狀況。董事會同意公司上述擔保預計事項並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總經理在預計擔保額度內全權辦理與擔保有關的具體事宜。

獨立董事意見:公司預計擔保及授權事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有利於保障公司穩定發展,提高公司經營效率,擔保風險在可控範圍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本次議案。

四、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0.00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00%;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58.16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81.45%,無逾期擔保。

五、備查文件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8日

附表:被擔保公司情況

(1)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2)被擔保人財務狀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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