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

预计担保金额:拟担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预计担保。拟担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公司根据拟融资金融机构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预计担保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被担保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具体被担保公司清单详见附表。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含本次预计担保批准期间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含本次预计担保批准期间内新设立或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3、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

4、反担保安排:无反担保。

5、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计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每一笔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

6、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使用期间为自本事项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于超出本次预计担保范围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核准或与相关方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计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8.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45%,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被担保公司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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