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願拉褲子也不隨意脫孩子褲子,你怎麼看?

前幾天,一名8歲兒童在香港地鐵站大便又引起了各方網友的議論,先不說工作人員那句“這裡是香港,不是你們大陸”這樣帶有色眼鏡的評價性話語,單說這次事件,我還是很想寫點啥,因為,很抱歉,無論什麼理由,我都很難接受隨地大小便的行為。

寧願拉褲子也不隨意脫孩子褲子,你怎麼看?

part1 我是那個寧願拉褲子也不隨意脫孩子褲子的媽媽

今年4月,霖霖的入廁訓練進行的還挺順利,結果有天路過小區街道的排水口,她和我說:“今天尿在這個洞裡了。”

我當時就懵了,問她怎麼回事,當時她能給出的信息就是一起玩的小朋友是這麼做的。

天,我當時氣懵了,回家和我媽媽鄭重的說,大小便只能去廁所。我媽當時回答我兩個理由,一是現在小,長大了肯定不會;二是其他小孩都這樣,來不及找廁所就就地解決。

我對這理由無語了,連辯解的心都沒了,直接回我媽媽一句,尿在褲子裡,帶回來我洗,但脫褲子只能在廁所。

後來,我又對霖霖反覆強調了兩件事。一是關於隱私部位,每個人上廁所都要關門,不希望別人看到,這說明上廁所是很私密的行為,我們脫掉褲子就會露出隱私部位,所以不可以在外面脫褲子;

二是關於物品的用途,我們一起玩了“幹什麼”的遊戲,說了去廁所是為了大小便;小區的排水口是用來下雨天排水的;小區的垃圾桶是用來裝垃圾的,所以每個物品都有自己的使用價值,不能隨性使用,我們要遵照它既有的設定。

之後的一天,我走到樓下,看到小朋友們在玩,我媽媽遞給我一條尿褲子說:“你說的麼,來不及情願尿在褲子了。”

我看著地上還有點尿,就把霖霖拉過來,一起去找了清潔阿姨,賠禮道歉,然後請她幫我們收拾一下地面。

這些小事慢慢的在霖霖心中紮根,其他小朋友脫褲子尿時,她會在旁邊等著,她也不會問他們為什麼可以,我不可以這樣的問題;因為她自己變的非常抗拒在廁所以外的地方上廁所。

所以,帶她出門,包裡總是會備一套底褲和外褲;如果我們走在某個街上,或是開車經過某個路段上,她要求上廁所,我會帶她去敲路邊店鋪的門,懇求他們能借用廁所(ps:酒店和飯店的成功率是最高的,因為我們永遠可能是潛在用戶)。

如果是去上早教,我會利用她對小馬桶的好奇心,時不時說“哎呀,不知道你喜歡的藍色廁所有沒有小朋友在排隊呢”,來提高上廁所的頻率。

而前段時間,霖霖總是因為玩忘記了上廁所,我還會要求她清理地板。她可以向我求助,要求幫忙,但是她需要一起幹,用抹布來把地抹乾淨。這些讓她明白廁所的意義。

所以回到這次事件,我想也許當時還是有解決方法的,可以先向工作人員求助,沒有公共廁所,就請求是否可以用員工廁所;可以問路人;可以先出地鐵站,因為尖沙咀附近都是商場,找廁所應該不難;如果真的憋不住,也許拉在褲子裡,老師買一套褲子換上也比拉在公眾場合好;當然最後拉在公眾場合了,那至少要做到自己清理,併為自己的行為給別人帶來的困擾致歉。

總之,解決方法很多,但這些方法都不是關注的焦點,焦點還是在於我們是否意識到“人是不能隨意大小便的,無論年齡大小”。如果這種自我控制的規則意識入腦,行為就會發生改變。

part 2 為什麼我如此在意-入廁是規則的萌芽

在之前那篇關於入廁訓練的文章中光用肛門期說服自己別對粑粑發火,真是太難了,我曾對弗洛伊德和埃裡克森各自提出的人格發展階段進行了梳理。而這兩個理論中都強調了入廁訓練的重要性。

也就是說,入廁訓練在孩子形成遵循規則的思維上具有基石的意義。如果孩子的入廁訓練能順利完成,孩子至少會在兩個方面的能力得到提高,一是自我控制能力。通過對入廁地點、方法的掌握,懂得按地點、時間來控制便意;二是性知識教育的起點,孩子開始認識到性器官所在,對快感有初次體驗。

這說明,入廁訓練不是簡單的以撕下尿不溼,或者不打溼褲子為目標,而是以自我控制及遵循社會公約為目標。

寧願拉褲子也不隨意脫孩子褲子,你怎麼看?

這種自我控制就是在恰當的時間去恰當的地方排便。當孩子掌握到這種自我控制時,孩子才能基於入廁將規則引用到對其他社會場景。這中間當然還涉及到語言的力量,因為只有人類能夠做到控制、延遲甚至放棄滿足生理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語言讓高級心理過程成為可能,成為引導孩子正確行為的咒語。這也是為什麼會建議入廁訓練的條件之一是在孩子會說話之後。

所以,那些很小就撕下尿不溼開始訓練入廁,或者習慣穿開襠褲來進行入廁的父母,也許忽略了入廁的深層意義。入廁訓練是父母通過語言發號指令,來引導孩子掌握入廁技能,遵照社會期待來形成自我控制,以此來提高孩子對規則的遵循能力。

part3 除入廁以外,我們更應該關注“他律道德期”的教育

我媽當初給我的理由,其實也被很多人用來解釋孩子不符合社會規範的行為,而且不限於“大小便”這件事,還有踢別人椅子後背;地鐵上隨意奔跑;公共場合大聲喧譁;新聞中的火鍋店跑動撞到滾燙的鍋底等等。

面對這些事件,很多人都會和我媽一樣說“她還小”,然後用一種期待的眼光說“長大就好了”,或者寄託於學校教育。

可是,這樣的解釋邏輯是不合理的,因為孩子的道德發展是有一定的發展規律的。

兒童心理學家皮亞傑是最早研究道德發展問題的學者之一。他認為,孩子在2歲-3歲左右,處於他律道德形成期。這個時期的孩子,可以意識到父母允許和不允許的行為是什麼,為了符合父母的喜愛,他們會盡力避免不符合父母預期的行為,但由於自控力還夠,於是還是會做。所以2歲左右的孩子其實是“意志力薄弱”的傢伙,他們想做的像父母一樣好,而又很難做到,因此,會逐步萌發內疚這種寶貴的道德情緒。

在4-7歲,孩子正式步入他律道德期(heteronomous morality),在這個階段,他對社會的任何一種遊戲規則的遵守都是源自父母、老師等成人的要求。孩子認為規則是恆定的,遵循規則的方式也是死板的。他們會認為違反規則就會立即受到懲罰。

之後,進入7-10歲,孩子進入道德的初始合作階段(incopient cooperation stage),孩子意識到有些規則是共有的,遊戲中的每個人都要遵守。

直到10歲或12歲,孩子才進入自律道德期,即自主合作階段(automous cooperation stage),他們意識到規則不是恆定的,規則可以發生改變,但需要所有處於這個遊戲圈的人同意。他們對規則的遵守意願更加源於社會化。

這說明,孩子最初是沒有自己的動機,也沒有“成為好孩子”、“做一個樂於分享的人”和控制自己慾望與脾氣的遺傳傾向。這種動機最早是由父母提供的,然後孩子將父母的這些美好意願視為自己的動機,而要在很久之後,孩子才能把它們成為自己的動機。

所以,在我看來,“現在小,長大就好”的理由就像是期待一朵還需要澆水、施肥的花,不經過這些階段,就自然開花。這也就是典型的他律期卻希望孩子通過自律來完善行為。

但即使自己有這樣的期待,社會大眾並不會給以同樣的解釋。

印象特別深刻的是,記得去年帶霖霖在香港逛品牌店店,那時侯霖霖才1歲多,還不會說話,但已經非常好動。在導購員介紹了幾款包後,霖霖突然把放在椅子上的包扔到地上,當時現場非常尷尬。我永遠也忘記不了導購員那個意味深長的微笑,那種想發火但又不好說什麼的微表情。

這件事對我觸動很大,當天除了道歉,回家後不隨便碰店裡東西就變成了一條禁令。現在走到任何商店,霖霖都會問可不可以輕輕摸。

所以,當你想對孩子寬容一點時,也想一想其他人也許並不這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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