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聚焦监督主责 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路北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从严督改,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紧盯巡察问题不放松,强化整改、监督、问责各环节,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党组织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查找班子和自身责任,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带头落实整改。同时,建立巡察组长与对口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共同参加的“双反馈”机制,当面明确整改要求,当面交接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动真格、见真效。监督检查室按照整改时限和要求,实行党组织“主体整改”和纪委监委“监督整改”双向管理,通过“量化”监督法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对经确认100%完成的问题标识绿色,对正在推进完成60%及以上的问题标识黄色,对完成60%以下的问题标识红色,及时对有关单位进行预警、催办。整改过程中,对照整改台账底稿和问题清单逐一对账销号、签字背书,确保巡察整改情况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持续释放巡察监督立体成效。

  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优势,建立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强化主动监督、一线监督,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导。把督导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并紧密结合已经开展的扶贫、民生、涉黑涉恶腐败、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在强化日常监督上集中发力,形成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整体合力,把整改日常监督做深做细做实。

  健全问责机制,强化分类施治。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逐步梳理出7大类32小类问题类别进行“对号入座”、分类整改。对整改方向不明确、任务有漏项、措施不具体的方案严格“亮红牌”。同时,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追责机制,逐级夯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被巡察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工作,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问题、整改时间“三明确”。“一把手”是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约谈提醒;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督导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区委第五轮巡察共12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218个,督促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104项,对3名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路北区纪委监委)(来源:中共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唐山市监察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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