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安寧

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安寧

一、110宣傳日的由來

每年1月10日,是全國110宣傳日。2020年1月10日,是第34個全國110宣傳日。“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平安”——2020年110宣傳日主題。

1986年1月10日,廣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國第一個110報警服務檯,正式開展110接處警工作。1987年6月,公安部發文要求各大中城市公安局在一兩年內普遍建立110報警服務檯,儘快投入使用。自此,110報警電話正式發展成為110報警服務檯。

二、110民警如何分工?

1.110指揮中心值班民警負責接警、調度;

2.派出所、巡警、交警和相關部門的值勤民警負責到現場處理情況。

三、什麼情況可以撥打110

110指揮中心職責範圍主要體現在報警、求助、投訴三個方面。

四、哪些情況可以撥打110報警

1.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

2.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的群體性事件;

3.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治安災害事故;

4.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五、哪些情形可以撥打110求助

1.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情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2.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幫助查找的;

3.公眾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4.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5.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它緊急救助事項。

對公安機關職責範圍以外的非緊急求助,求助人應向所求助事項的主管部門或者單位求助。

六、報警須知

一要。報警時一定要就近、及時。任何有電話的單位、個人及公用電話都應為報警人提供方便。

二要。電話接通後,報警人應冷靜報清案發時間、地點、現場情況及報警人的基本情況。

三要。報警人要實事求是反映情況,並按接警員的詢問,如實回答公安機關需要了解的內容,以便接警員做出準確的判斷,採取適當的措施。

注意

報警最忌表述不清。說地點的時候要先說出哪個區,再說出如某街道、巷道等具體地點。報警時還要說清楚案件的性質,如報告出現歹徒行兇時要說清歹徒使用的兇器是槍、刀還是磚頭、木棍,警方將由此進行判斷,根據事件的不同性質派出的警種也不同。報警時要實事求是,不能誇大事實。

正確撥打報警電話。可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不拔區號,直接拔110,即可接通當地公安機關110報警電話。如需短信報警可編輯短信發送至12110,如需聯繫異地110,則應通過114查詢所需地110報警服務檯電話號碼。110是特殊服務號碼,使用時不收話費。

及時求助他人。萬一自己遇到歹徒襲擊,無法報警時,要及時委託他人幫忙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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