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變“專屬”?“業內人士”盜竊共享電動車電池被拘

共享電動車因綠色環保、方便快捷越來越受到廣大群眾的歡迎,但與此同時也吸引了一些不法之徒的目光,企圖將共享變為“專屬”。近日,一名盜竊嫌疑人迫於公安機關的強大壓力,主動到梅江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4月20日上午9時,金山派出所接到某共享單車公司工作人員的報警,稱該公司停放在梅江區凌風西路80號的一輛電動車上的電池被盜。接報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展開勘查,通過調取案發現場周邊監控視頻,還原了竊賊的整個作案過程,根據智慧新偵查平臺,辦案民警迅速鎖定了嫌疑人的身份。迫於公安機關的強大壓力,涉嫌盜竊電池的嫌疑人韓某(男,20歲,平遠人)於當天下午14時許主動投案自首。經審查,韓某如實交代了其於20日凌晨4時多在梅江區凌風西路80號盜竊了一輛共享電動車的電池。

共享变“专属”?“业内人士”盗窃共享电动车电池被拘
共享变“专属”?“业内人士”盗窃共享电动车电池被拘

據瞭解,韓某在一家共享電動車公司上班,非常熟悉電動車內的零件,知道電動車的電池拆解後可以分為很多個小電池,而這些小電池可以組裝成許多充電寶。4月20日,韓某在工作途中路過凌風西路路口,發現有一輛停放在附近的共享電動車尾燈正亮著,對共享電動車無比熟悉的韓某一看便知道,尾燈亮著是因為電池盒子鬆開,沒有上鎖。於是,韓某上前將車上放置的電池盜走,後帶回自己的住地。當天中午,韓某聽說有警察問起自己的同事這件事情,才知道自己做的事已經被警察發現了。在公安機關的強大震懾下,韓某主動帶著偷來的電池投案自首,爭取從輕處理。

共享变“专属”?“业内人士”盗窃共享电动车电池被拘

警方提醒:共享單車應當具備“共享”屬性,將公共資源私自佔有或破壞,同樣屬於違法行為,市民切不可因貪圖小利而以身試法,否則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全媒體記者】黃韜煒

【通訊員】陳詩綺 羅米拉

【作者】 黃韜煒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