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连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成娟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连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黎春宜同志辞去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辞去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连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先文同志辞去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连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志刚同志辞去连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决定免去:何珊同志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龙伟华同志连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付太平连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黄桂棠同志为连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连州市公安局局长,刘永忠同志为连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思源同志为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叶小玲同志为连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记兰同志为连州市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邓琳琳同志为连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连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成娟向黄桂棠(左)颁发任命证书。
连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成娟向刘永忠(左)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连州市部门预算草案、关于2019年连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连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茂军、叶本荣、潘启尊、李先文、黎春宜、李火胜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欧阳誉华,副市长邓清航,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府办、市财政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等相关负责人及市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黄津
【通讯员】黄飞燕
【作者】 黄津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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