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申请多项补贴!翔安区重点产业人才可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申报对象需符合这些条件!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人才强区战略,加快翔安区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根据《中共翔安区委 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群英领翔”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的意见》和《厦门市翔安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结合区重点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我区《翔安区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将开展翔安区2020年重点产业人才扶持政策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能申请多项补贴!翔安区重点产业人才可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申报对象需符合这些条件!


重点产业人才是指有助于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占有率的关键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二、

申报条件

重点产业人才申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人才所在企业2019年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累计达200万元以上。

 (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5年以上,并在该企业连续服务满1年(以在翔安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在我市缴交社保满1年为依据),且与该企业的劳动合同剩余执行年限2年以上。

 (三)申请时2019年度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

三、

扶持政策

(一)薪酬津贴。于2020年度给予人才发放一次薪酬津贴,按人才201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发放。

 (二)租房补贴。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厦无住房或可享受的人才住房尚未落实前,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年的实际租房补贴。

 (三)购房补贴。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厦无其他房产,自2019年1月1日后首次在翔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分2年等额拨付。

 (四)医疗保健补贴。人才可享受600元/年的医疗保健补贴。

 (五)配偶就业。人才配偶随同来厦就业的,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协助引导就业。

 (六)子女就学。人才子女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阶段在我区就读的,根据厦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当年度招生有关政策及厦门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由区教育局协调优先统筹安排就读。

 (七)评优评先。人才可优先推荐参与市、区拔尖人才选拔及省、市有关人才表彰评选活动,对于获同类型表彰的人员,在待遇上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有关待遇。

四、

申报审核时间

2020年5月15日-5月31日接受邮件申报(首次申报提供附件2的电子档,2019年已成功申报人员提供附件3的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方式:公司名称+申报者姓名)。

2020年6月15日-6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集中进行现场受理审核。

五、

申报审核程序

人才由所在企业研究推荐、统一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申报审核程序:

(一)企业向区重点产业人才办提出申请

(二)区重点产业人才办进行初审

(三)区重点产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区重点产业人才办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由区重点产业人才办兑现扶持政策

企业提交申请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验证、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六、

其他

(一)人才享受的扶持资金划拨至人才所在企业,由企业划转给人才本人,并负责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

(二)人才在享受扶持政策期间与申报时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自然终止享受本细则规定的扶持政策。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除薪酬津贴、医疗保健补贴、评优评先外,其余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人才同时符合我市、我区同类型扶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五)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不享受本细则扶持政策。

(六)人才或其所在企业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优惠政策的,取消受扶持资格,停止发放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七)具体解释工作由区重点产业人才办(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

联系人

小孙,电话:7886680

邮箱

邮箱:[email protected](审核材料发送后请来电确认是否接收成功)

现场受理地址

翔安区发改局综合科(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2号楼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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