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民告官”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解出治 連續三個月出庭應訴率100%

記者日前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前3個月,全市兩級法院共開庭審理行政案件138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均出庭應訴,已連續3個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保持100%,相較於去年同期的37.46%大幅提升。其中,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共計36件,佔比為26.09%,且均在基層法院審理的案件中出庭。

青島“民告官”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解出治 連續三個月出庭應訴率100%

青島“民告官”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解出治 連續三個月出庭應訴率100%

今年以來,“民告官”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呈現出以下新特點:

一方面:疫情防控期間,互聯網庭審成為開庭審理新常態,行政機關負責人通過互聯網參與庭審,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與出庭應訴兩不誤。對確有必要通過法庭審理的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也積極配合案件審理需要,履行出庭應訴職責。如日前黃島區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以互聯網庭審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行政訴訟案件。此案原告姜某某因不服被告某局作出的行政行為和政府複議結果,對區政府和行政機關提起訴訟;被告某局副局長張某某上線應訴,在“線上”發聲與原告進行對話溝通;青島某鑑定機構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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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被訴行政機關庭前主動與法院對接聯絡。目前行政機關已逐步養成“每庭必出”的良好習慣,行政機關負責人履職意識不斷強化。被訴機關在庭審前主動聯繫法院,報送出庭負責人的相關情況,與法院對接負責人出庭的注意事項,庭前聯繫制度逐步建立。

青島“民告官”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解出治 連續三個月出庭應訴率100%

再是: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效果初顯,以往一定程度存在的“出庭不出聲”狀況開始改變。有的負責人在開庭時能夠對當事人的疑問積極予以回應,且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主動配合法院主導的調解工作,推動行政爭議的實質性解決。如3月份,我市兩級法院共開庭審理行政案件60件,其中,各基層法院共計53件,市中院7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均出庭應訴,出庭率為100%,相較於去年同期提升約70個百分點。其中,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共計14件,均集中在基層法院,正職負責人出庭率為23.33%、比2月份又有所上升。其中,市北區法院審理的11起“民告官”案件中,有10位正職負責人出庭。

青島“民告官”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解出治 連續三個月出庭應訴率100%

據介紹,3月27日,青島正式發佈《關於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在行政訴訟中出庭、出聲、出解、出治的實施意見》,對於杜絕“告官不見官”“出庭不出聲”“有權就任性”等問題,起到了有力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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