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 性本“惡”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苟不教,性乃遷......”

我的理解是:人在最初的時候都是善良的,以後的環境不一樣,造就了不一樣的性情。要好好教育孩子,不然天生的善良會變壞......

人之初 性本“惡”

有一天,姐姐跟我說,她覺得應該是:人之初,性本惡。因為人出生之後的性情是自私的,不知道對與錯,所以自然會選擇做對自己有利的事情。

從我們出生到成人,甚至更長遠,家長總是教導我們一些事情,當然,也只是家長認為對的一面,然而事物哪有什麼絕對性。

人之初 性本“惡”

規則是應群體的需求和習慣而定的:在圖書館應該安靜的看自己的書,而不是大聲的朗讀書籍的內容;在食堂吃完飯應該把餐盤送到餐盤迴收處,而不是放到桌子上就走;在擁擠的道路上大家應該自覺排隊,而不是隨意行走。

以前家長會教導小朋友們要扶著老人過馬路,而現在碰瓷的亂象導致孩子們不敢跟陌生的老人說話,更別提扶著他們過馬路了。

人之初 性本“惡”

見義勇為換回來的,有時候是碰瓷者的惡意欺詐,如果是孩子,會對他造成影響,他不知道做什麼才是對的。

昨晚下班在人潮洶湧的地鐵站排隊上地鐵,前後的擁擠讓人很不舒服。這時,耳邊傳來一男一女吵架的聲音“你瞎擠什麼啊,都踩到我了”“你嫌擠去打車啊,別坐地鐵”......雙方態度都不太客氣,可是站在他們各自的角度,好像都沒錯,但是站在對立的角度,好像都有錯。

善、惡是對立的,對別人善,可能就是對自己惡;對別人惡,可能就是對自己的善。善、惡該如何抉擇?完全取決於自己的心,或者說取決於自己相信的那條規則。

消防隊員在救援行動中為了救助被困人員而犧牲了自己,對於被救的人來說,他是英雄,他捨己救人;可對於父母來說,自己的孩子為了別人犧牲了,心裡的苦又該如何調節。

人之初 性本“惡”

人們斷定這個人善良的標準往往是這個人對別人的善良,比如,這個人將自己的財富捐贈給了社會、慈善事業,那麼這個人就是善人;這個人將財富留給自己的家人,那麼這個人不會被判定為惡人,反正不是善人。那麼,我們反過來看,對於家人來說,這個人將財富都捐贈出去了,家裡人的生活就沒有保障了,對家人來說這就是惡;這個人將財富留給家人了,那麼對於家人來說可能不是善人,但一定不是惡人。

人之初 性本“惡”

其實,寫到這裡,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達的是什麼了。我是遵照社會的大規則走的,但是我做不到犧牲自己去保護不認識的人,甚至,即使我認識這個人,我也不會犧牲自己去救他。我承認自己是一個自私的人,我並不偉大,我就是一個自私的普通人。

我沒有什麼偉大的志向,比如為別人謀福祉、謀利益。我的眼界並沒有很開闊,所以我還很難理解一些犧牲精神。我只是一個普通人,一個想對自己善良的人,一個自私的人。我能做到的就是,遵守環境的規則,在對自己善良的同時不去損害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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