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車正確使用燈光能夠保障駕乘人員的安全
但如果為達到某種目的而私自加裝燈具
便會在會車時給對方車輛駕駛人造成瞬間盲區
也會影響後方跟車的車輛駕駛人的駕駛視野,非常危險。
![一线微观丨心机!车牌加装强光灯,企图“亮瞎”电子警察](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4月17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圩大隊查處了一起大貨車非法加裝高亮度燈帶的違法行為,消除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隱患。
夜間開啟高亮度燈帶後不但影響人眼對車牌的識別,而且也影響著電子眼對違法行為的抓拍。同時也存在著較大的安全隱患,特別是嚴重影響著對向行駛的車輛,導致駕駛者看不清路面情況,對於迎面車輛的車速和距離產生誤差,容易發生誤操作。
針對此種情況,龍圩大隊統籌規劃,認真部署,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大貨車故意遮機動車號牌的“雷霆”行動。
4月17日晚,在S50545公里100米處,執勤民警攔截了一輛加裝了高亮度燈具的大貨車。經過審問,駕駛員稱加裝這種燈具一是為了滿足夜間行車對亮度和照射範圍的要求,二是加裝了強射燈後,電子攝像頭就因為強光而無法拍攝到車牌,達到逃避電子執法的目的。
強光燈開啟前
強光燈開啟後
隨後民警教育駕駛員如此加裝燈具屬於違法行為,在行車過程中會給交通環境帶來威脅性。對於這名駕駛員在夜間開啟號牌周邊的高亮度燈帶,影響電子監控設備抓拍的行為,龍圩大隊最終認定為“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最終該大貨車駕駛人被交警部門依法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行政處罰。
溫馨提示
交通安全關乎你我生命。看似無關緊要的小習慣,都會在馬路中央撕開一道帶血的口子,讓隱患變成禍患。在實際生活中,讓我們每個人點亮共同的“安全燈”,拒絕 非法加裝光電裝置,正確使用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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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信心,同舟共濟
科學防治,精準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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