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砍毛竹也能有收入!建陽這個村的竹農有了綠色“不動產”

近日,南平市建陽區黃坑鎮坳頭村村委會與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簽訂《武夷山國家公園毛竹林地役權管理合同》。合同約定,坳頭村竹農不再採伐村集體的1萬多畝毛竹,竹農每畝每年可領取118元生態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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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砍毛竹也能有收入!建陽這個村的竹農有了綠色“不動產”


武夷山國家公園通過簽訂地役權管理合同

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前提下

取得集體林地及林木經營管理權

推進自然保護地自然資源資產統一高效管理


“坳頭村地處武夷山國家公園核心區域,生態區位極其重要。”坳頭村村委會主任張垂仁告訴記者,坳頭村112戶竹農經營村裡的10200畝毛竹林,砍竹挖筍是村民的重要收入來源。


“如何協調保護與發展之間的關係,是自然保護地工作的一大難題。自然權屬複雜,集體林權佔比高,自然資源依賴性強,規劃總面積1001.41平方公里,其中集體土地面積便佔66.60%,毛竹、茶葉生產是當地村民賴以為生的基礎。”武夷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部部長廖傳平說。


砍,影響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和完整性;不砍,林農切身利益受損。若直接贖買,財政壓力太大,林農接受度有限。地役權管理,提供了一種靈活的解決方案。


地役權:指按照合同約定,利用或限制他人不動產的權利。


去年年底,武夷山國家公園在全省率先啟動自然保護地地役權管理試點,坳頭村成為首吃螃蟹者。


“毛竹林的林地、林木權屬不變,我們則獲得毛竹林的經營管理權。” 廖傳平說,自2020年至2029年,在原有每畝每年22元生態公益林補償金基礎上,坳頭村竹農還可獲得每畝每年118元的生態補償金。這意味著,坳頭村1萬多畝竹林,每年可獲得固定收入142.8萬元。目前,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已向坳頭村支付了首期2年生態補償金。


其間,竹農要承擔森林資源共管與保護義務。


廖傳平介紹,村民不得再經營利用這片毛竹林,不得采挖竹筍,不得利用、破壞地役權範圍內的林木、林地等森林資源,同時要做好毛竹林保護工作,嚴禁亂砍濫伐及偷砍毛竹、偷挖竹筍等現象發生。每年年終,國家公園管理局將對實施地役權的毛竹林進行檢查驗收。村裡採伐一根毛竹要扣補償金200元,採挖一個竹筍扣補償金100元;若村裡未盡毛竹林管護責任,發現毛竹被偷砍一根扣補償金100元,竹筍被偷挖一個扣補償金50元。

“通過設立地役權,對國家公園範圍內集體林地及林木進行統一管理,以減少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的人為活動,保護了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和完整性,同時保證林農的權益。”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副局長陳開團說,下一步將在試點基礎上,對國家公園內的1萬多畝人工商品林開展地役權管理。同時,為緩解生態補償資金壓力,將開拓社會捐贈、林業碳匯開發等多元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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