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微信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意大利同樣也支持電子證據

5月1日起微信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意大利同樣也支持電子證據


近年來,人們的行為方式逐步從“線下”向“線上”,很多借貸和購物也都是在網上直接完成。


網絡的出現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同樣也產生了新的問題:一旦產生糾紛,人們能夠提供的證據往往只是一些微信聊天記錄、網絡轉賬等電子數據。那這些虛擬的電子數據在需要打官司的時候能否真正成為“呈堂證供”呢?


5月1日起微信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意大利同樣也支持電子證據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該規定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細化了電子數據的種類,包括5大類: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佈的信息


(二)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三)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四)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五)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此次決定的頒佈,標誌著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正式在司法解釋中確認了微信微博聊天記錄等電子數據的地位。這就意味著,自5月1日起,上述電子數據均可以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不過,使用電子數據當證據,也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並不是隨意截一張微信聊天圖片就可以當證據使用的。


河南繼春律師事務所張波律師對此解釋道,比如微信記錄能否作為呈堂證供,取決於2個前提。第一是要能夠證明微信使用人就是當事人雙方,因為微信並非實名制;第二要保證微信記錄的完整性,因為微信證據為生活化的片段式記錄,如果不完整可能導致斷章取義,法庭也不會採納。


張波律師提醒,一旦有金錢往來,微信記錄必須保存原始記錄,僅有截屏會無法證明真實性,轉賬記錄、重要對話等要注意保留,不要隨意刪除。第一明確對方身份;第二明確用途,備註要註明轉賬用途;第三保留記錄。此外,還可以輔助電話錄音、短信催款、借條明確等證據,形成相互補充印證的證據鏈條。


意大利:Whatsapp的聊天同樣可作為證據


5月1日起微信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意大利同樣也支持電子證據

5月1日起微信聊天記錄可作法律證據!意大利同樣也支持電子證據


在意大利,關於電子證據能否作為呈堂證供,其實在之前的一些判決中已經有所體現。


意大利最高法院在2017年第49016號判決中已確定,在Whatsapp中的聊天內容可以作為法律上的證據。


最高法院的法官認為,Whatsapp的聊天內容(圖像,消息,錄音)代表著歷史事實的存儲,因此被視為符合《刑法》第234條中的證明文件。而此次判決也為之後其他類似的案件提供了一個參考。


不過在意大利電子證據使用同樣存在條件,從理論上講,只要是實際發送和接收WhatsApp消息都可視為有效的證明。但真正的困難在於如何向法官證明是當事雙方真實發生的聊天記錄。


因此在真正打官司時,最好是保留完整的聊天記錄與原始手機,與其他人證物證輔助形成完整證據鏈,這樣才更容易被法官認定為真實有效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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