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停車費為啥不能“包月”?西安市住建局回覆

公租房停車費為啥不能“包月”?西安市住建局回覆

近日,有市民反映,稱西安市長安區雙竹村公租房停車按8小時5元錢收,這樣下來一天就15元錢,一個月光車位費就450元了,要是一天出進四五次停車費更多,為啥不能實行“包月”收費?

對此,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公租房小區由政府投資建設,現階段公租房小區停車收入為國有資產收入,全額上繳市財政。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與公租房承租人簽訂的《西安市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協議》不包含車輛停放內容,機動車輛停放不屬於住房保障範圍。

有關公租房停車包月,在西安市的公租房小區裡,為加快車位週轉、提高車輛停放效率、確保每位車主都有停車權利、西安市住建局、西安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西安市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服務管理的指導意見》(市建發[2019]139號)文件,文件及後續工作安排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西安市本級公租房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全面停止包月停放,實行按次計費、先到先停。

依據《陝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陝價服發[2012]128號)文件,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停放服務有按月和按次兩種方式,兩種停放方式都是符合文件規定的。

因停車位配比的問題,西安市公租房小區的機動車停放普遍比較緊張,現階段,已要求各公租房小區安裝車牌識別系統,摸清楚小區內合規車輛的數量。

對於個別車位數量大於住戶車輛的小區,在履行相應程序後,會重新開放辦理該小區的停車包月服務。剩餘車位,會面向社會車輛開放,充分發揮資源效益。

華商報記者 馬群

公租房停车费为啥不能“包月”?西安市住建局回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