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开招聘教师 鼓励“先面试后笔试”

经济导报记者 孙罗南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明确招聘组织权限。2020年起,各地教育部门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根据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单位)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需一并参加的,教育部门应协助组织实施。尚不具备独立组织招聘、命题能力的县(市、区),可由所在设区市教育部门统筹组织。省直部门(单位)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类岗位招聘可由省教育厅协调其参加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组织的统一笔试,具备自主招聘条件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也可自主组织笔试。

通知指出,合理确定招聘时间。原则上由设区市教育部门统一确定市域内年度招聘考试时间,一般每年3月底前启动教师招聘报名,6月底前完成招聘考试。如遇特殊情况,可延期举行,相关调整事项要及时以适当形式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

通知强调,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各地要用好用足临时周转编制专户、探索公办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等政策,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重点保障高中结构性紧缺学科、幼儿园、乡村学校短缺学科、解决城镇大班额等师资需求。招聘公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人员,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各市要健全省属公费师范生入职竞岗选聘机制,按照协议确保符合条件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全部入职到岗。

优化考试内容和形式。各地要科学设置考试内容,强化入职人员的品德考察,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招聘教师。面试要突出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技能的考察,教师笔试内容应分学科命题,细化试题类别,突出学科素养,重点考察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招聘,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可在40%-50%之间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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