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搶了一顆糖,被砍了30多刀

審訊室。

眼前坐著的男人,一臉清冷的神情,許久不曾好好打理的臉上,冒出些許濃密的鬍鬚。

“說說吧,死者最後一次聯繫你是什麼時候?”趙隊坐在桌子另一邊,手裡翻著案件記錄,頭也不抬地問道。

那男人一言不發,趙隊這才抬起頭認真打量起眼前這個男人:合身的西裝,看起來價值不菲的手錶,打得方方正正的領結。

不久之前,局裡接到一起命案:死者叫張曉,女,今年26歲,在家裡開了煤氣自殺,原因還在調查中。據公司的同事說,死者出事前行為怪異,精神恍惚,嘴裡常嘟囔著怪言怪語。

坐在審訊室裡的男人是死者的男友,名叫林殊,是一家外貿公司的白領。兩人本來決定在月底結婚,沒想到卻發生了這樣的事。

林殊有些恍惚,被叫了幾遍才反應過來:“她出事之前我帶她去市三院看過精神科,但這事不光彩,她不願意讓別人知道,我就幫她瞞著家人和同事。後來,她連我也肯不見,但我真沒想到她會在家裡自殺。”趙隊觀察到他說話時緊緊攥著拳頭。

“好了,該瞭解的我們都瞭解了,人死不能復生,節哀吧。”趙隊說完,示意身邊的小張帶他出去。

他一個人坐在審問室裡點了根菸,仔細回想著案件的細節。

趙隊,本名趙樹林,這人辦事雷厲風行,眼裡容不得沙子,案子在他眼裡只有水落石出和無頭懸案兩種,只要還有一點疑點,他都會追查到底。

小張剛送完林殊回來,看著趙隊一臉愁容,忙打趣說:“趙隊,嫂子可給我來電話了,說你為了工作已經連續一個月沒回家了。你再不回去,甜甜都要不認你這個爸爸了。”

甜甜是他七歲的女兒,被小張這麼一說,趙隊想起自己還真的已經一個多月沒回家了,不過轉念一想:“哎,不對啊,我老婆不給我打電話,給你打電話是什麼意思?”

“趙隊,你的脾氣誰不知道,你工作的時候誰要敢打擾你,還不一頓臭罵。嫂子也是問我你工作上的事,沒催你回去。不過,趙隊,要我說反正這樁案子也快結了,你也該回家一趟了,再不回去,閨女都要認別人做爸爸嘍。”

說完,小張就一溜煙跑了出去,留下揚起手想打人的趙隊。

雖說這案件的人證物證樣樣齊全,可趙樹林心裡總覺得哪裡說不出的怪異。

第二天,趙隊和小張來到了林殊提到的市三院精神科,找到了當時給張曉看病的醫生。

剛走進去,他們看到一個六七十的老頭,頭髮花白。他們來之前做過功課,這老醫生在這家醫院四十多年,算是醫院的活招牌。

由於來之前打過招呼,他們出示了證件之後就單刀直入:“您還記得半月前一個叫張曉的患者嗎?”

那老頭雖然年事已高,卻精神矍鑠、不聾不啞:“記得啊,我看新聞了,說是那姑娘在家裡自殺了。那時候我就想起她半月前在我這看過病,真是可惜了。要是好好治療,總不至於走上這條絕路。”

小張在一旁插嘴:“那姑娘得了什麼病?”

“說到底還是心病,以我這麼多年的經驗來看啊,是鬱結在心中的心事太多,就這樣一天天耗著,總會把人給熬死。”老醫生無不惋惜地說道。

“這麼說,她的確是有自殺傾向?”

“人心不可測啊。不瞞你說,我從醫四十多年,救過多少人就看過多少拽不回的人。那姑娘會自殺,真是我們醫者的悲哀啊。”一談起此事,那老醫生就難掩內心的痛惜。

趙隊想著把話題引開:“聽說,當時和她一起來的還有她的男朋友。”

“你這麼說,我倒是有件事覺得很奇怪,那姑娘看起來和他男朋友關係並不好,起初我還以為是小兩口鬧矛盾,可後來越看越不對勁。那姑娘看起來很怕她男朋友。”

從醫院出來,趙隊就抽著煙,一言不發。旁邊的小張倒是有些著急:“趙隊,你說人是不是這男的殺的,然後偽裝成自殺啊。”

趙隊斜眼看看小張,倒是一臉不可思議:“行啊,你小子想象力夠豐富啊,證據呢?你有證據嗎?”

這下輪到小張納悶了,他撓撓頭:“也是,我們查了死者小區的監控錄像,她死的那段時間沒有任何可疑人員出入。更何況她家裡也沒有發現任何指紋和腳印。如果真的有人作案,那手法也是很高明瞭。”

趙隊聽著小張一陣嘀咕,拍著小張的肩膀說:“有想象力是好事,可是沒腦子就不是什麼好事了。”說著他隨手掐滅了菸頭,“今天給你放個假,我抽空回趟家,你自己打車走吧。”

然後他頭也不回地走了,留下無比詫異的小張,愣了半晌才反應過來:“哎,趙隊,你這話什麼意思啊······趙隊······”

這一大早,趙樹林剛到辦公室,小張就黏糊過來:“趙隊,你看你難得回趟家,這一大早又過來了,可真是模範員工啊。”

趙樹林走進辦公室,脫掉了外套,突然想到:“哎,我讓你查的事查得怎麼樣了。”

“我辦事,您還不放心,我查了死者死亡時,她男朋友林殊在公司加班,一群人都能證明,不會有假。還有你讓我查他的檔案,都在這。”他說著,從懷裡掏出一個文件袋。

趙隊遲遲不收,雙腿翹在桌子上,手裡還不忘點根菸:“我這兩天頭疼得很,眼睛不行了,看不得這麼密密麻麻的東西,你給我念。”

小張心裡暗罵,嘴上倒是老實,伸手拿起文件翻開唸了起來:“林殊,男,24歲,從小父母雙亡,有一個弟弟。兄弟倆從小生活在孤兒院裡,後來有一對夫妻領養了林殊,之後的事暫時還沒查到,只知道林殊靠自己的努力上了大學,現在在外貿公司上班,公司的同事都說他這個人為人友善,工作上也努力,而且平日裡對她女朋友很好,兩人打算月底結婚······”

趙隊的眼睛眯起來,似乎在想什麼:“你查一下這個孤兒院的地址,收拾東西和我走一趟。”

可他們剛到就傻眼了,這地方哪有什麼孤兒院,早就被拆得屍骨無存。

無計可施之際,趙隊瞧見路對面有一個小區,看著上了點年頭,住的都是退休的老年人,對這孤兒院興許還有印象。

他們跨進了小區大門,迎面走來一個扇著蒲扇,拿著收音機的大爺。小張上去問這大爺是否記得馬路對面的孤兒院。

這大爺一看就是經常鍛鍊,中氣十足:“嘿,別提了,那孤兒院早沒了。”

“大爺,那您知道上哪去聯繫這院裡的領導嗎?”

“你聯繫這群人渣幹嘛?他們乾的就不是人事,十年前被舉報早就給一鍋端了。”

“這些人犯啥事了?”

“這兒看上去是個孤兒院,其實背地裡做著倒賣兒童的事。很多小孩說是被領養,其實哪裡是領養,都是被賣出去了。”說著,大爺這一股子氣。

趙隊和小張對視一眼,趙隊倒是恍然想起多年前的一樁販賣兒童的案子,只是這麼多年過去了,一時沒有想起來。

從小區出來,趙隊手裡的煙也抽完了,他掐滅了菸頭,轉身對小張說:“小張,你立馬回隊裡,找檔案室的小郭把當年那起販賣兒童案的資料找出來,還有我要所有當年那起案子裡相關人員的聯繫方式。”

“另外,你再通知劉亮,讓他帶一隊人查查孤兒院倒閉之後,那些稍大點的孩子的去向,在其中找找有沒有林殊的弟弟。”

傍晚時分,林殊下了班走進自己家的小區。

不遠處一輛黑色大眾車裡,正有人注視著他的一舉一動。

“趙隊,你到底在懷疑什麼?”呆在車裡的小張忍不住問。他們已經連續跟蹤了林殊五天,這五天裡他除了上班下班沒有任何異常的舉動。

“你還記得那老醫生說了什麼嗎?”見小張一臉不解,趙隊便繼續說下去,“他說感覺到死者與她男友不和,而且死者很怕她男朋友。”

“可你也說,辦案要講證據,案發現場沒有任何證據能指明這件事和他有關啊?”

“你說得沒錯,可世界上沒有什麼滴水不漏,萬無一失的作案手法。只要動了殺機,就註定是輸了。”他說著意味深長地看著林殊所住的小區。

“我開始也很奇怪,不過後來我發現我一直都想錯了,想要一個人死,親自動手是最蠢的辦法。張曉的確是自殺,但和他逃不了關係,總之林殊這個人不簡單。”

正說著,兜裡的手機響了,趙隊接起電話:“什麼?我們馬上過來。”

“趙隊,怎麼了?”

“人先不盯了,林殊他弟林凱找到了,人已經死了。”

等他們趕到那裡的時候,現場已經被控制起來了。

屍體被白布包著,趙隊掀開一角,卻被嚇了一跳,屍體已經嚴重腐爛,即使曾有什麼線索,此刻也蕩然無存了。

趙隊起身問了問現場的法醫死因:“怎麼死的?”

法醫摘了口罩說:“被刀捅死的,時間大概是三個月前。”

“三個月,到現在才發現?”趙隊一臉不可思議。

這時迎面走來的一小夥叫劉亮,這小夥年紀不大辦案卻很有一套:“趙隊,查清楚了,死的這人是林殊的弟弟,叫林凱,是馬哥的一個手下,兩人起了爭執,馬哥動手殺了他。”

“哪個馬哥?”

“就是之前橫街那地痞流氓,他們一夥人可沒少犯事。現在已經控制住了一部分人,不過那個馬哥自從捅了人之後就跑路了。他怕被人查到,就叫人把屍體丟到這來。這裡都是些拾荒者,在這裡老死病死根本沒人管,他知道沒人會查到這來,所以這麼多天都沒出事。可也是老天有眼,政府打算今年解決這個已久的問題,集中安置這塊拾荒區,清查的時候發現了這具屍體。”

趙隊看著那被劃得面目全非的臉,目光中閃過一絲不可思議。

半月後的一天,小張急匆匆跑進辦公室:“趙隊,按你說的辦了,已經控制住馬哥,就等你的命令準備收網。”

趙隊處理完手裡的文件,抬頭說道:“不急,再等等。”

小張不知道的是,趙隊在等一個人上鉤。

不出所料,過了三天,趙隊就下令收網。而這一網撈起的不止馬哥,還有一個人——林殊。

審訓室。

“好久不見啊,老朋友。”趙隊眉頭一挑,“不過,我該叫你林殊,還是林凱?”

一旁的小張吃驚萬分,“趙隊,你這話什麼意思?”

“沒想到吧,好一齣狸貓換太子,真讓我趙某人長見識了。是吧,林凱?”

小張盯著眼前這個男人,連口水都不敢咽,仔細琢磨了半天才忽然明白,不覺後背一涼。

林凱倒是先開了口:“你什麼時候開始懷疑的?”

趙隊伸出自己的手,說:“你做得可以說是滴水不漏了,可就是這雙手出賣了你。”

林凱看著自己的手,沒感覺出任何異樣。

趙隊開口:“張曉死的時候,我檢查過她的屍體,她右手中指戴著一個戒指,我找人查了那戒指,是情侶對戒,可我卻從沒見你戴過戒指。而拾荒區的那具屍體,雖然屍身已經爛得不成樣子,但我們從他腐爛的右手中指上找到一枚戒指,那款式和張曉手上的是配對的。”

林凱看了看自己的手,又不自覺地收了起來。

“法醫鑑定過,死者死之前,臉曾被利器劃得面目全非,就好像有人故意不想讓我們知道什麼一樣。”趙隊說完,就仔細盯著林凱的臉,“可他欲蓋彌彰的行為,反而提醒了我,後來幾經週轉,我們終於找到當年孤兒院的相關人員,才知道原來你和林殊是一對雙胞胎,長得幾乎一模一樣。”

聽完,林凱的臉上浮現出譏笑的神情。

“不過,那個時候我也只是懷疑,並不能完全確定。我不得不承認,你真的很厲害,沒有留下任何疑點能牽扯到你身上。可我深信,只要動了殺機,就註定是輸了。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逼你再出手。”

林凱笑了:“馬哥?”

趙隊默然:“按你的個性,你絕對不可能讓一個知道你這麼多秘密的人活在世上。你借刀殺人,讓他殺了你哥,你本想慢慢找機會殺了他。他這樣的人,仇家千千萬,死了絕對查不到你頭上。可你沒料到我會這麼著急查孤兒院的事,我們查到馬哥是早晚的事,你等不及了,你必須在我們調查他之前殺了他。所以,我們在追蹤到馬哥的下落之後,並沒有立即下令收網,而是······”

“而是等我想要動手殺他,再一網打盡。”林凱在一旁訕訕地笑,神情中的落寞不言而喻。

“只是有一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你做了這麼多,究竟是想幹什麼?”

“幹什麼?搶回本該是我的一切。”林凱情緒突然激動起來,那抽搐的臉頰帶著無限的恨意,他幾度想撲起來,不過卻被身邊的警衛死死按住。

片刻之後,他平靜下來,回憶起殺人經過。

我和我哥是雙胞胎,我們兩個長得一模一樣,看長相的話,除了我們自己,沒人能分辨得出我們倆誰是哥哥誰是弟弟。

他說過永遠不會丟下我,可沒想到都是騙人的。

那個時候孤兒院裡來了一對夫妻,他們給了我一顆糖還誇我乖,我跑去找哥哥想要和他一起分享。

可他卻一把把我推倒在地上,搶走了我的糖。後來,院長領著那對夫妻來找我們,那女人問我們誰剛才拿了她的糖。

我哥哥站出來說是他,我那個時候不敢相信,一臉不可思議地看著他。他卻連看都沒有看我一眼。

後來他就被那對夫妻領養了,我一個人留在了那裡。直到15歲孤兒院倒閉,我在橫街遇到了馬哥,他教我沒有人是可以信任的,別人搶了你的東西,你就該搶回來。

後來,我找了他很久,終於在今年初春找到了他。

我找到他時,他已經是一個名牌大學畢業的碩士生,有體面的工作,還有馬上要結婚的女朋友,可我呢?我只是一個雙手沾滿鮮血的小混混,見不得光。

可是那樣的生活原本應該是我的啊,該被領養的人應該是我啊!

讀名牌大學的人應該是我,雙手沾血的才應該是他啊!

我想起馬哥教我的,屬於我的東西就該搶回來。

這些年我幫馬哥幹了不少黑事,他有不少秘密落我手裡。我騙他說這些東西被我哥知道了,他打算報警。不出所料,馬哥起了殺心,我只是從旁順水推舟了一把。

然後我就計劃著變成他,我偽裝成他,搶了他的一切,他的生活,甚至包括他的女朋友。

可那個女人疑心太重,說我根本不是林殊。我本來沒打算殺她的,是她自己太多管閒事看了我和馬哥聯絡的短信。我不會讓這樣的炸彈留在我身邊的。

後來我動了殺機,在她日常飲食里加了致幻劑。她開始產生幻覺,再加上我恐嚇她,一旦她報警,我就立馬殺了她爸媽。她明明知道我不是林殊,卻被我強迫著不得不在外人面前演戲,日子一久精神就出了問題,最後被我逼得自殺。

趙隊聽完最後一句話面色凝重,從包裡掏出一本筆記本。這是他從林殊家裡搜來的,他今天特意帶來,推到他面前說:“這是你哥生前的遺物,我想也許你有必要看看。”

林凱心有疑慮地拿過了那本泛黃的筆記本,一看就有些年頭。

日記的第一頁,一行字歪歪扭扭像是林殊小時候寫的:

親愛的弟弟:

今天是我上學的第一天,我們班上每人都發了這樣一本筆記本。我想用它來做些有意義的事,於是,我打算拿它來給你寫信。我很想弟弟,不知道弟弟現在在哪裡,等我找到你,我一定跟你說一聲:對不起。因為老師說了,做錯了事情要學會說對不起,這樣別人才能原諒你。

······

日記的第二十三頁,字跡越來越成熟穩健:

親愛的弟弟:

今天是畢業典禮,遺憾的是同學們都有親人陪伴,而我的身邊沒有任何人。我生命中很多重要時刻都希望與你分享,可惜這麼多年我一直沒有你的消息。

這幾日我時常做夢,夢到小時候與你在孤兒院的時光。那時候的我們多麼快樂,無憂無慮。可我每每驚醒,因為我忘不了那日你不理解甚至是憤懣的眼光,我知道你一定很生氣,氣我搶走了你的糖。

我不知道這輩子是否還有機會找得到你,更不知道有沒有機會跟你說一聲對不起,這件事困擾在我心中太久,沒有人可以交流,只能在這裡寫下來聊以慰藉。

其實十五年前,我並不是故意搶你的糖,那時我和你一起在孤兒院的水壇旁玩皮球,你說肚子疼要上廁所,我陪你去廁所的時候在走廊裡玩皮球,聽到廁所外那對夫妻站在那裡低聲交談著。

男的說,上次領的那孩子太倔,經常逃跑,抓回去一頓打之後還跑,一來二去差點鬧出人命,這次可得長點心眼,找個聽話點的。

女的說,放心,來的時候已經聽院長說了,有一對雙胞胎,弟弟性格軟懦,年紀也合適。保證不會像上次那個那麼倔。

這個時候我看你上完廁所走了出來,你看到那男女習慣性地喊了一聲叔叔阿姨好,正打算要走,她便給了你一顆糖。

我和你那個時候都只有十歲,他們說的話並不很能聽懂,只聽過院裡的奶奶們說有些小孩會被壞人用一顆糖騙走,我又聽到他們說什麼打啊抓的,害怕極了。我怕我的弟弟會被抓住,我怕我的弟弟會消失。

所以,我搶了你的糖,我不想讓你吃那顆糖,不想讓我的弟弟消失。

後來,院長領著那對夫妻來找我們,那女的問剛才誰拿了她的糖,我沒有想太多站出來說是我,我怕因為那顆糖,我的弟弟可能會被打。

那女人滿意地牽著我的手說,就是他了。

那個時候我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只記得你眼神裡的不理解和生氣,我來不及和你解釋就被帶走了。

後來逐漸長大,我才知道他們對話的意思,我才知道他們的另一個稱呼:人販子。

我被賣到了偏遠地區的山村裡,所幸我的養父母對我很好。我的養母常年臥病在床無法生育,才想到買一個孩子,我的養父雖然是個農民卻知道讀書才有出處。

他們堅持供我上學。只是,養母在我來這個家庭的第五年就走了,養父也積勞成疾一病不起。

我一邊賺錢養家一邊讀書,靠著鄉鎮領導的支持,成了村裡第一個大學生。

他們都說我能幹刻苦。可只有我知道,我讀書是為了走出這個山村,只有讀書我才有可能找到你。

我大二的時候,養父也去世了,那個時候的我靠著學校的助學金勉強度過學業,我一度想放棄,然而每次想到放棄總會想起我還沒找到你。是啊,我還有你這個親人。我不能放棄,我還要找到你。

日記的最後一頁是兩兄弟相遇的那天:

親愛的弟弟:

我想這是我最後一次給你寫這些寄不出去的信了,因為我終於找到你了。

我很難過,是我害你成了一個地痞流氓。如果早知道結局是這樣,當初我打死都不會搶你的糖,我寧願被帶走的是你,可是再也沒有辦法重來了。

所幸老天爺還是善良的,他讓我找到了你。

從今以後,我會把這些年來欠你的一切都補回來。

哥哥沒有撒謊,我說過我會照顧你一輩子的。

趙隊看著眼前的這個男人,淚水已經打溼了早就泛黃的日記。出於獵奇之心,他也看過幾頁,大概知曉了一些情況。

他起身打算離開,猶豫再三還是決定轉過身來:“你一直說你哥哥搶了你的東西,可你們兩個同樣身處逆境,活得卻截然不同。處境是天給的,可怎麼活卻是自己選的。”

聽完這句話,林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嚎啕大哭起來。

就像那天,哥哥搶走他糖果的時候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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